泰安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

2016-05-25 11:5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5月24日讯(记者 李超)日前,泰安市发布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表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化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开发有机融合、并轨运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住房消费,保持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总体要求。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按照“依山傍水、生态优先、轴向生长、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布局,加大中心城区改造、东西两翼拓展、南部新城开发力度,提升县级城市建设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小城镇。逐步构建规划布局科学、开发规模适度、区位供应平衡、配套设施完善、产品结构合理的房地产业发展体系,打造独具魅力的生态城市、人文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

  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与结构

  2. 加强规划统筹。科学编制住房建设规划、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规划、棚户区改造规划和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强化棚户区改造和片区综合开发,适度控制商品住房开发建设规模,严格控制规模较小的零星开发建设项目。根据不同区域商品房库存情况,分区施策,分类调控新建商品房总量,保持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

  3.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商品房库存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科学合理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供应时序和供应结构,灵活组合不同用途和面积地块,定期分批推出,确保稳定、均衡供应。商品房库存较多、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要适度减少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或暂停供应。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根据市场状况,研究制订未开发房地产用地的用途转换方案,通过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

  4.优化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对于房地产新项目,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设计开发适应各类市场需求的住房。对于在建未售的房地产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商品住房套型结构,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库存的商品房改造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养老、旅游、文化、教育、体育产业和“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项目。

  三、加大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力度,提升宜居水平

  5.扩大棚户区改造规模。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镇驻地,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城边村、城镇危旧房和采煤塌陷区全部纳入棚户区改造。

  6.搭建棚户区改造安置商品房房源交易服务平台。筹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提供的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房源。搭建棚户区改造安置商品房房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区位、户型、配套设施状况和定向销售优惠价格等房源信息,为棚改居民选购住房提供便利。

  7.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鼓励棚户区改造项目采用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包括现金支付和利用存量商品住房安置方式。根据棚改居民安置意愿,可自行选购商品住房;确需集中实物安置的,根据本区域用地和住房情况严格控制。

  8.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除征收补偿款外,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利用存量商品住房安置的,奖励标准要高于现金支付方式。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货币补偿安置、奖励等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9.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各级要将购买棚改服务资金逐年列入财政预算。提供棚改服务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性金融支持。

  10.逐步提高公租房货币补贴比重。政府不再直接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保障群体,采取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确需实物配租的,政府可从市场上购买解决。

  11.整治改造老旧小区。对1995年前建成的、尚未整治改造的老旧小区按照规划分类实施综合改造,2018年前完成90%,2020年全部完成。

  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2. 健全完善物业管理监管体系。与基层组织建设、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密切结合,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作用,合力构建和谐社区。

  13.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新竣工商品房项目要全部实行物业管理,引导农村新型社区开展物业管理。对老旧小区,采取以聘请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业主自行管理和成立社区物业服务站为辅的模式,切实改善既有居住小区群众的居住条件。

  14.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鼓励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营物业企业、自管开发项目,为购房业主提供优质延伸服务,强化自身品牌效应。培育专业化服务公司,发展代购代办、老人陪护、家政服务、楼宇管理等业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物业服务效率。

  五、引导住房合理消费,落实信贷、税收、公积金等政策 

  15.转变住房消费观念,发展房产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引导城镇新就业人员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逐步改善”的住房观念,促进住房梯度消费。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房产租赁经营企业,鼓励大中型物业服务企业兼营房产租赁业务。探索政府收购或长期租用商品房、写字楼,将其改造为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用房。搭建房产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16.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推动农民工进城购房。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凡是在城市购房的农民工或农村人员,可迁移户口到房屋所在地,让进城务工人员成为长期稳定的住房消费群体。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农民工进城购房给予一定补贴。

  17.落实国家支持住房合理消费的信贷、税收政策。执行国家契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最新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支持农民购房的信贷产品,并给予利率优惠,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对接合作,为农民进城购房信贷业务提供增信服务。

  18.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六、营造房地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19.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建筑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推动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障性住房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可先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缴纳相关城市建设规费;确需缴纳的费用可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交清。根据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推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清理涉及房地产的不合理收费、押金、监管资金等,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要坚决取消,收费标准过高的要适当降低。优化房地产收费征收模式,缓解企业在项目运作前期过重的资金压力。

  20.全面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全面实行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定期研究分析房地产运行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对症施策,精准调控。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及预售资金监管、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三项制度。实行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规范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加强中介人员的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每年组织一次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市场清出力度。

  七、加强组织领导 

  21.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市政府负总责,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坚持分类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2.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加强对房地产业发展政策的宣传,引导媒体全面、客观、公正地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稳定房地产投资和消费信心。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将土地供应、规划、房产交易等信息在网站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加强舆情监测,及时、主动澄清不实信息,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陶云江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联系
我们
  • 泰安官方微信

  • 泰安官方微博

  • 泰安24小时

频道联系人:陶老师

商业、内容合作:0538-8582000

投稿邮箱 :taiandzwww@163.com 合作邮箱:5935175@qq.com

微博:泰安大众网 微信号:taiandzwww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财兴街141号大众网 邮编:2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