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纳税人不得不知道的营改增关键时点

2016-04-29 12:0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4月29日讯记者 田阳)4月29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政府营改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泰安市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

  据泰安市国家税务局调研员房秋明介绍,泰安市营改增纳税人应注意几个关键时点:2016年4月30日前,请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安排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5月1日起,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5月15日前,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6月27日前,需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如果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2016年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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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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