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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宁阳县公安局对张兴雷交通事故情况的说明

2013年12月12日 17:27作者:程妍妍来源:大众网

12月5日,泰安宁阳县鹤山乡56岁退伍军人张兴雷,面对疾驰而来的皮卡车,奋不顾身推开邻居张恒岺,自己却倒在了血泊之中不幸离世。近日,大众网记者联系到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交警出具的事故情况说明中了解整件事情的经过。

  大众网泰安12月12日讯(记者 程妍妍 报道)12月5日,泰安宁阳县鹤山乡56岁退伍军人张兴雷,面对疾驰而来的皮卡车,奋不顾身推开邻居张恒岺,自己却倒在了血泊之中不幸离世。近日,大众网记者联系到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交警出具的事故情况说明中了解整件事情的经过。

  宁阳县交警对事故情况的说明如下:

  2013年12月05日18时01分,宁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大队接到指令,一辆轻型货车在宁阳县山后面粉厂前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在事故地点,有一辆轻型货车,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经勘查发现电动车和摩托车有接触痕迹,和轻型普通货车并无接触痕迹,该事故为次生事故,后经对当事人及相关证人进行询问,得知摩托车先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并没有立即离开现场,而是在路中间进行交涉。后摩托车驾驶人打电话叫其邻居去帮忙调解事故。在双方交涉的过程中,山东省汶上县白石乡小楼村永旺街366号王冠南饮酒后驾驶车号为鲁HWH718的轻型普通货车沿辛周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宁阳县鹤山乡山后面粉厂前时,与站在道路上的山东省宁阳县鹤山乡王卞东村94号张兴雷、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鹤山乡王卞东村53号刘恒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鹤山乡王卞东村53号刘兴家发生交通事故,致张兴雷、刘恒岺、刘兴甲受伤,其中张兴雷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鲁HWH718轻型普通货车受损。 后经对相关当事人询问,刘恒岺叙述称:“张兴雷很大的声音喊我‘二叔,赶快闪开,车来了’,接着推了我一把,那时车过来就把张兴雷撞出去了,撞张兴雷的同时,撞的我儿子,撞完后又轧了我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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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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