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05-23 08:5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0月17日至11月17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泰安市岱岳区进行了专项巡视。2016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岱岳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了我区存在的4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我们完全赞同、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并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2月3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区委及时组织新闻报道,报经省委巡视组组长审核后,在区广播电视台和区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并按要求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显示。2月4日,以区委文件将反馈意见印发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对号入座、认领整改。2月6日,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区委书记王永征同志对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强化督导、搞好结合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决定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区长和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区委常委为成员。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了整改实施步骤、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整改落实工作由区委办公室总牵头,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单位密切配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逐条细化分解,梳理存在的问题清单,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在此基础上,区委召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会议,将24项具体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5个牵头部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书记王永征同志要求牵头部门“一把手”对照整改任务,逐项进行再细化、再分解,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分别明确落实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更加详细的整改工作台账,指导推动落实部门彻底整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3月7日,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对照整改,加强建章立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3月11日,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了各牵头部门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情况,区委书记王永征同志就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抓好深化整改、突出问题导向、提升工作标杆、搞好统筹结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月21日,再次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基层干部作风问题,区委书记王永征同志就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了具体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把整改落实工作推向深入。 

  (二)严格督导调度。区委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为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确保按时整改落实到位。区委书记亲自研究部署、调度督导,经常提出指导意见。区委常委班子全体成员切实担负起严格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坚持失责必问、问必从严,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各牵头部门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了32个落实单位,逐一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时限,层层督导,定期调度。各落实单位及各乡镇(街道)、部门和园区党组织分别建立整改台账,全面自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主动认领和整改问题,并研究治本之策,扎牢制度篱笆。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牵头部门一周两调度,牵头部门对落实单位一天一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级各部门一周一调度,及时掌握各项整改措施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卫计局、区法院、下港镇3个重点单位实行重点督导,要求以更大力度抓问题整改、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对整改落实情况两天一调度,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彻底、漏洞堵塞到位。 

  (三)抓实整改落实。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各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整改。突出整改“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肩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突出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持续深入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行为,依纪依规从严从快查处,公开通报曝光。突出整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查截留贪污、挪用侵占专项资金和集体资产等基层腐败问题。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谈话的通知》《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程序及结果运用。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双追双报告”制度,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对不履行或者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整改落实工作基本完成后,在全区开展“回头看”,按照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的标准持续推进整改,督促完成整改的单位健全工作机制,整改不到位的倒排工期、限期完成,确保整改落实工作质量过硬,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区委履行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1)加强主体责任和从严治党教育。将主体责任教育和从严治党教育列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专题,使党员干部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开展从严治党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忠诚于党,牢记政治责任,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增强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自觉维护党的形象。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以来,先后2次组织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集体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 

  (2)部署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切实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同部署、同考核。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3次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 

  (3)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出台《2016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对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分工,明确了各牵头部门的责任。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听取重要和复杂案件情况汇报,及时作出部署安排。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领导责任,亲力亲为,推动廉政责任向系统、部门、岗位延伸。 

  (4)建立督导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直部门党委(党组)每年两次向区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或存在问题隐患的,由区委书记采取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或工作检查等措施督促整改。结合实行区级领导干部分管区直部门单位、联系包保乡镇(街道)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包保内容,及时督导安排检查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今年1月,区委常委、区政府党员副区长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下发《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检查考核的反馈意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予以反馈,责令限期整改,真正把督促整改落到实处。 

  (5)强化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了“三重一大”制度的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明确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制定《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区委书记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200余份,区各大班子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60余份。督促各级层层签订责任书,有力地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 

  (6)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案。严格督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要求的通知》,清理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确保纪委把精力集中在纪检监察工作上。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增强纪律审查力量的通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案件查处职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区纪委新增加行政编制17个,17个乡镇(街道)配备纪检监察干部72人。 

  (7)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执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规定,采取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对不履行或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追责。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以来,全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追究15人,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追究4人。 

  2、关于“对区直部门、乡镇‘一把手’监管存在盲区、‘空白点’,特别是在处分违规违纪干部时,存在偏宽、偏软、偏轻问题,导致部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甚至个别干部屡次出问题、犯错误”的问题。 

  (1)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将党的纪律规矩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中收听收看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辅导报告。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文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电视片《岱岳警钟》和《蜕变的人生》,以案释纪肃纪,强化警醒震慑。 

  (2)增强监督实效。下发《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谈话的通知》《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谈话的方案》,结合开展廉政谈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书》和《落实“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承诺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委书记开展约谈和谈心谈话活动,从年初开始对区直部门所有“一把手”进行双向约谈,并确保全覆盖,重点谈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对重点单位采取扯袖子、咬耳朵的方式提醒警示,出现问题的适时进行调整。研究制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3)抓早抓小,用纪律尺子严管党员干部。印发《函询工作办理暂行规定》《诫勉谈话办理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廉政约谈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方式,严肃责任追究。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致使部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甚至个别干部屡次出问题、犯错误的,由区委书记对其进行专项约谈,责令其认真剖析原因、召开内部警示教育大会、限期整改。 

  3、关于“区纪委纪律审查力度不够,经常性监督检查没有及时跟上,对已出现的问题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形成有力震慑。如,对发现有的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未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在处分上明显偏轻”的问题。 

  (1)制定责任清单。建立2016年纪委监察局机关室办、派驻纪工委责任清单,从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上汇报和对下指导四方面强化责任落实,并签字背书,郑重承诺。 

  (2)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安全制度、保密制度、主办人制度、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印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纪检监察信访监督暂行办法》《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规范》《关于落实群众来访接待双向承诺工作的实施办法》,将信访举报作为查办案件来源的主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查则必究。印发《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推行案件查办责任书制度的通知》,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提高执纪审查质量。 

  (3)强化监督检查。实行监督检查“区域化”负责制,将全区17个乡镇(街道)分为3个区域,由区纪委常委分区域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一月一通报。坚持常规监督与专项巡查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干部作风、权力运行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推动专项巡查向乡镇(街道)延伸,逐步实现专项巡查全覆盖。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以来,区纪委针对专项巡查发现的45条问题线索,逐一审核处理,立案拟立案5件,党纪政纪处理3人,诫勉谈话22人,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整改问题255个、建章立制192项。建立健全定期回访和跟踪督办制度,派驻纪工委加强对派驻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乡镇(街道)纪(工)委对辖区问题线索负全责,通过定期回访和跟踪督办,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定期对转办乡镇(街道)信访问题进行督查、通报,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以来,对信访工作通报3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相关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以来,集中开展“四风”问题大排查,全区9724名党员干部对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作出承诺,主动整改一般性问题600余个。区乡纪委成立督导组,分两次对17个乡镇(街道)、69个村(社区)、34个基层站所和81个部门单位明查暗访,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发现典型问题线索20个、处理21人,其中诫勉谈话13人、警告6人、严重警告2人。 

  (4)严格纪律审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发挥信、访、网、电、短信“五位一体”的问题线索来源,注重从专项巡查、案中案中挖掘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实行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对双向承诺举报件实行“双层领导包案责任制”(区纪委分管领导、信访问题承办责任人)和“一案一卡”双向承诺受理办法,明确承诺双方责任。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以来,先后立案查处违纪违规案件10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9人。 

  4、关于“区纪委办案力量不足,并且越到基层问题越突出”的问题。 

  (1)持续深化“三转”。对区纪委内设机构及其职能进行调整,增设纪检监察室,新设案件管理室,整合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力量配置进一步向监督执纪问责一线倾斜,办案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印发《关于组建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专业人才库和陪护人员库的通知》,建立了55名成员的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专业人才库和45名成员的陪护人员库。 

  (2)提高干部素质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分专题对区、乡18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综合业务培训。深入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主题活动,通过素质讲堂、以案代训、警示教育、一周一学等方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 

  (3)强化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力量。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要求的通知》,清理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分工。区纪委新增加行政编制17个。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增强纪律审查力量的通知》,对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17个乡镇(街道)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72人。整合乡镇(街道)办案力量,实行问题线索联查、上下联动、异地交叉办案等工作机制。制定《关于乡镇、村居纪检监察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对乡镇(街道)纪(工)委进行标准化建设。 

  (二)关于“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较多,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区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对基层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格具体有效的措施,致使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没有传递到位,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缺乏应有敬畏,还没有达到‘不敢’的程度”的问题。 

  (1)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利用电视、网站、“岱岳先锋”微信平台,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教育,推出电视栏目2期,并利用区政大楼楼宇电视循环播放。区委组织部举办4期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和1期农村党组织其他成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党校教授对《准则》和《条例》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培训285人次。今年2月15日开始,区委党校专题宣讲团到部门单位进行专场宣讲,受教育人数2000多人。 

  (2)以典型案例为教材,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成立“警示教育讲师团”,以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在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巡回授课9场次,全区24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开设《让权力“走好最后一公里”》教育专栏,选取典型案例制作《岱岳警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及村“两委”干部集中观看,全区党员干部普遍受到深刻的警醒。 

  (3)加大村级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及考核办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强化评议督导,实行一月一调度、每季一检查、半年一考核制度,半年和年终各组织一次群众评议,考核结果计入各村群众满意度考核总成绩,并与村干部绩效考核报酬挂钩。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等12项制度。组织开展区乡财务公开、项目招投标、资源发包处置、合同签订审核等自查整治活动。督导组现场抽查160余个村(社区)的财务公开情况,完善财务公开档案60余份,各乡镇(街道)均及时公开了财务收支事项。严格检查近年来村集体投资项目、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经查全部采取公开竞价、招投标等方式进行。自查整治活动以来,全区处置村集体资产、资源6起,增加村集体收入86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行竞价招投标,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开展36起,减少村级支出86万元。强化合同清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管理档案及台账,将清理规范的经济合同全部录入“三资”管理系统,全面实行经济合同网络监管。截至目前,全区共清理规范经济合同860余份,涉及资金6600余万元,其中新增经济合同42份,涉及资金1360余万元。 

  (4)修改完善制度。制定下发《行政村(社区)党组织生活基本规范》,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进行全面规范。出台《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生活日制度的意见》,督促基层党组织每月固定一天开展组织生活。深化“五化五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任免县级备案和档案管理制度、村“两委”成员坐班值班制度、村级事务准入和工作督查制度。 

  (5)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对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关于对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重点督导的方案》,完善《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点》,集中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不敢”氛围。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以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9起,处理10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3人,通报曝光14起、19人。 

  2、关于“有的基层干部搞‘雁过拔毛’,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的问题。 

  认真梳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资金、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库区移民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城乡低保资金、五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救灾资金、孤儿供养资金,完善了各项资金申请、审批、拨付、发放程序,健全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和岗位间协调制约机制,强化各项资金拨付的流程控制,切实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粮食直补等方面,制定完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和监管2个流程图,健全完善惠农政策督导检查、信访备案、限期办结、即时回访等4项管理制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面,开展自查互查、电话抽查,重点抽查了大汶口、满庄、马庄、夏张、良庄、徂徕等6个乡镇,共检查享受农机补贴户120户、农机深松补助户160户,制定农机补贴与土地深松惠农专项资金整改实施方案2个,建立整改台账2个,整改问题10个,建章立制14项,梳理流程图2个。畜牧项目场及补贴方面,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项目资金及账目情况,经调查全部项目资金已发放到位。城乡低保资金、五保资金等方面,绘制救灾、低保、五保、大病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审批流程图和监管流程图共7份,梳理、健全审批把关和监察制度4份。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燃油补贴等方面,下发《关于对涉及残疾人补助等惠残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梳理排查、建立台账。库区移民补贴方面,制定下发《移民资金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关于“有的在救济、补助等方面搞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问题。 

  研究制定《岱岳区城乡低保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办法》《岱岳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管理制度》《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救灾款物发放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从制度上把救济、补助的程序严格起来、规范起来。在全区各村(社区)设置低保公示栏,长期公示低保对象,并每月在区民政局网站更新全区城乡低保人员名单。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定期到乡镇、村组、农户家中进行抽查、核实,检查救助、补助等发放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立低保家庭年度审核制度,及时清退家庭条件转好、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共清退187户。落实两次公示制度,发放前公示民主评议确定的救助对象人员名单,发放后公示救灾款物发放情况。推动落实资金社会化发放,由区农村信用联社将救助资金直接发放至救助家庭,杜绝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4、关于“有的以权谋私,为其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办理领取危房补助款”的问题。 

  对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要求各乡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检查。发现申报身份不符、超标准、超面积建设等问题82件,其中,退回申报资料18件,清理超标准建设26件,清理超面积建设38件。严肃查办下港镇建办和相关村在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中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改造资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收缴违纪资金近20万元。对涉及的4个村7名村干部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对下港镇建办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下港镇时任分管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关于“有的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中,作风粗暴、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对2010年以来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排查作风粗暴、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分类建立台账、梳理案例、限期进行整改。经过仔细排查,区人民法院自2010年以来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并审结的相关案件2起,均系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处理相关责任人5人,其中村干部2人。粥店街道、天平街道共排查出相关案例5起,3起处理完毕,2起正按相关程序处理。 

  6、关于“有的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中,作风粗暴、违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成立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严格检查补偿标准执行情况、补偿安置及资金到位情况、征收程序情况、信息公开情况,重点调取了从2010年以来涉及房屋征收和拆迁的项目资料。对房屋征收拆迁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对涉及作风粗暴、违规操作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均依法查处。研究制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审批把关制度》,制定国土资源审批流程图以及监管流程图,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7、关于“有的乡镇干部任职期间不作为”的问题。 

  制定下发《关于纠治乡镇干部不作为问题实施意见》,严肃处理各乡镇(街道)干部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廉而不勤、勤而无效,“中梗阻”、“踢皮球”,漠视群众、冷硬横推,业绩平庸、纪律涣散,吃拿卡要、权力寻租等六个方面的问题。组成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并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乡镇(街道)干部不作为问题。对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严肃批评、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处理直至免职处理;对不作为问题严重的,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关于“个别系统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弛,违规违纪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区直个别部门党委主体责任严重缺失,上级关于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基本没有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基本制度、基本规矩形同虚设,整个系统管理混乱,近两年基本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期不召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拨付资金有的未经集体讨论研究”的问题。 

  (1)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区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定期报告制度,每年两次上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各派驻纪工委每半年对驻在部门组织一次督导检查。修改完善区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考核细则。今年1月8日—1月22日,组织实施了对区直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对各单位存在问题形成反馈意见,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约谈制度。严格落实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约谈制度,制定下发《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谈话的通知》,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谈话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约谈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 

  (3)督导区直部门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行使权力。责成部门对照权力清单开展自查,提报自查报告。加强对部门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2016年3月,对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商务局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权力清单、权力流程图、基本信息表、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等有关情况。经检查,各部门均能按照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行使权力,未发现违规现象。 

  (4)督导部门严格落实党组织的基本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管党职责的实施意见》,要求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增强主业、主角、主动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从实抓好党的建设。开展机关党建规范提升活动,规范组织设置,严格执行党的工作制度,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长效运行。指导卫生系统开展组织生活规范化整改工作,督促制定整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定期督导调度,抓好任务落实。 

  2、关于“一些大宗器材的采购没有进入区政府招标平台”的问题。 

  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明确整改任务、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强力推进整改落实。督促各单位对2015年采购大宗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情况进行严格自查,逐项填报采购情况和履行招标程序情况。组织财政、审计、国资、招管等部门认真分析研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卫生、教育系统部分医院、中小学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应依法招标采购项目不按规定进场交易、手续不完备、不按程序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入库、不按规定开展资金使用审计等行为。同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印发《关于乡镇大宗器材设备等国有资产购置纳入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进场交易范围、相关程序及责任追究,规范全区招标采购行为。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分解责任部门联合监管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落实《关于试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的通知》,设立部门政府采购专管员;加强《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严肃工作纪律,积极营造“依法采购、规范招标”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确保区直各单位大宗器材采购全部纳入区政府招标平台。 

  3、关于“有的党员干部无视中央三令五申,我行我素,利用婚丧嫁娶之机违规收受礼金等”的问题。 

  严格落实《廉政准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及市、区《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等规章制度,建立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承诺,并填写报备报告单。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喜庆事宜进行现场监督暗访,对丧白事进行事后回访,看是否和报告单报告的情况一致,是否有违规操办的情况。对抱有侥幸心理、我行我素、利用婚丧嫁娶之机违规收受礼金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兼产科主任孙秀芳,2015年8月借为儿子操办婚礼之机,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区纪委于10月29日给予孙秀芳党内警告处分;区卫生局党委委员、爱卫办主任陈爱玲,在婆母、父亲去世两次丧事中,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区纪委于2015年12月16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区卫生系统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王景洪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四)关于“其他问题” 

  1、关于“一些乡镇、区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不会抓、抓不紧”的问题。 

  (1)着力提高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主体责任宣传力度,全区20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已经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宣讲活动,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推动学习由党政领导机关向基层一线延伸,由领导干部向普通党员延伸。 

  (2)督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不严肃认真对待的,严肃追究责任。 

  (3)督导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每季度向区委汇报工作情况,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向区委汇报;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每年6月底和12月底,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一案双查双追双报告”制度,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格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5)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结合区级领导干部联系包保乡镇(街道)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包保重要内容,及时督导安排检查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要求,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 

  (6)积极听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发挥民生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发现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及“四风”问题及时提交区纪委及其他相关单位处理。充分发挥“双联双增”驻村工作组作用,收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采取直通快办、专项督办等措施及时处理。 

  (7)及时研究解决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反映出的干部作风问题。对2015年群众满意度电话访问中115条干部作风方面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建立台账,强化督导调度,逐一进行整改。出台《2016年度全区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村干部“户户访”活动常态化的通知》,加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违规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公款送礼等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1)抓好宣传教育。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到基层宣讲党纪党规。在《岱岳纪检监察》专刊开设“岱岳清音”专栏,全面分析我区党员干部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及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剖析原因、总结教训,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2)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节点明查暗访相结合,多渠道受理举报与主动出击检查相结合,使监督检查、明查暗访常态化。制定《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重点对各部门单位的财务账目进行抽查。组成暗访组,对辖区内的酒店、饭店、旅游景点、学校等场所蹲点或巡回暗查,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 

  (3)严肃责任追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工作的通知》,对典型案件下发通报,并予以曝光。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起,处理8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人,组织处理21人,通报曝光12起、15人。针对违规公车私用问题,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公车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继续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公车集中封存要求,采取日常监督与节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间断、高密度明查暗访。针对超标准接待问题,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公务接待工作规定精神,每季度公布接待费开支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针对公款送礼问题,抓好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暗访通知》《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春节祥和节俭文明廉洁的通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执纪问责。 

  3、关于“个别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依然顶风违规违纪,有的部门单位仍存在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走访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长期违规借用借出公务车辆等问题”的问题。 

  (1)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肃查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使广大党员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开通“廉洁岱岳”微信公众号,设立廉政资讯、党纪法规、网上举报等栏目,实时推送上级纪委最新精神、节日提醒,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 

  (2)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日常检查、节点检查、全面排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主动出击等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走访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长期违规借用借出公务车辆等问题。充分发挥派驻巡查的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 

  (3)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双追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试行)》,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决不手软。2015年7月,区人民法院某院领导等4人借出差之机公款到新疆天山天池等景区游览的问题,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泓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孙峰以及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张连强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研究室主任王伟华被诫勉谈话。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区集中开展了津贴补贴专项检查,2个单位将已发违规津贴补贴奖金12880元足额收回。针对个别单位长期违规借用借出公务车辆等问题,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车辆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活动。2015年10月29日,成立公车私挂等问题清理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对清理整顿活动进行部署,共清理出了问题车辆109辆,其中,公车私挂78辆,超编制16辆,超标准11辆,借用借出4辆。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均作出承诺。 

  4、关于省委巡视组转交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问题。 

  省委巡视组巡视岱岳区期间,向区委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件共129件。移交的21件问题线索中,已办结19件,其余2件正由司法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移交的108件信访件中,岱岳区有管辖权的97件已办结94件,3件正在办理;其余11件岱岳区无管辖权。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仍需巩固深化。今后,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持之以恒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肩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坚持失责必问、问必从严,倒逼责任落实,使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开展“本地典型案件剖析警示教育”活动,对问题多发频发的部门单位,督促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并建章立制,强化整改落实。深刻剖析我区查处的典型案件,督导各级党组织查摆问题和不足,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 

  (二)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严明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完善监督机制制度。盯住“关键少数”,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查处。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突出惩治重点,把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严肃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坚持“一案双查”,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准确把握纪委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支持纪委聚焦主业。 

  (三)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对各牵头部门、落实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继续整改落实,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推进正风肃纪。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动监督检查网络,通过组织集中检查、暗访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正风肃纪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并进行重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逐一销号制度。对相关牵头部门专项整治效果较差的,整改工作推动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四风”变异和趋向隐蔽行为的新情况,及时跟进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刚性,防止制度执行变形走样,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常态。 

  (五)进一步加强干部选任。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制定《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干部调整动议要素预审制度》,修改完善《干部调整动议制度》《干部选拔任用酝酿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制度》等工作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20字好干部”标准,采取“四比四看”(比品德、比才干、比实绩、比贡献,看综合素质、看一贯表现、看发展潜力、看群众基础)评价方式,进一步把好选人用人关。不断加强干部日常监管,研究制定强化源头治理的措施办法,严格落实《党委推荐干部填报推荐书制度》《干部档案预审工作制度》《干部预警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制度》《干部选任问责制度》,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名”。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完善《年轻干部梯次培养工作制度》、《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制度》,推动优秀年轻干部梯次配备、有序递进。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完善《推进“双向约谈”常态化制度》,及时掌握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表现情况。科学设置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探索进一步改进干部考核的措施办法,把单位科学发展考核结果、个人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使用、奖惩兑现相互关联、有机结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用人环境和发展环境。 

  (六)进一步转化整改成果。按照“整改一批、规范一批、建制一批、巩固一批”的思路,抓好长效机制建设,织牢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确保各类问题刹得住、不反弹。着眼于加强党的长远建设,着眼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把解决问题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结合起来,着力在整改成果运用上下功夫,通过解决问题、改革创新、改进作风形成强大正能量,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8—8568018;邮政信箱:泰安市岱岳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daiyuezg@sina.com。 

  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 

  2016年5月23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赵伟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联系
我们
  • 泰安官方微信

  • 泰安官方微博

  • 泰安24小时

频道联系人:陶老师

商业、内容合作:0538-8582000

投稿邮箱 :taiandzwww@163.com 合作邮箱:5935175@qq.com

微博:泰安大众网 微信号:taiandzwww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财兴街141号大众网 邮编:2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