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2018-03-19 18:2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3月19日讯记者 王蓬波)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泰安市纪委、监察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分别是:岱岳区满庄镇黄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田运东故意伤害案。田运东在担任黄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华某某以没结清工资款为由住在其承建的某扬水站管理房内,影响工程验收交接。2017年5月20日,田运东纠集龚某、夏某某和董某某,事先准备头套、钢管和手电等工具,将华某某的左胳膊砸伤逼迫其搬家。田运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新泰市楼德镇力里管理区党总支原委员、西城前村党支部原书记吴修伟寻衅滋事案。吴修伟在担任力里管理区党总支委员、西城前村党支部书记、镇人大代表期间,因吴某某的家人与人发生交通事故,找其帮忙调解处理未果。2015年10月31日,吴某某再次找其调解,吴修伟与吴某某等人一同赶至医院病房,将2名当事人殴打致伤。吴修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东平县公路局中和屋业开发公司综合科原科长韩承锦寻衅滋事案。2015年10月27日,韩承锦在担任县公路局中和屋业开发公司综合科长期间,因在县城洗澡时将车停放在该店门口,遂与店主发生争吵。被人劝离后,当晚韩承锦纠集展某某、唐某等人回到该店,将店内2名工作人员殴打致伤,展示架、电话等物品被损毁。韩承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通报指出,黑恶势力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必须坚决清除。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扫黑除恶斗争高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惩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既打击面上看得见的罪行,又打击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要严肃追责问责,实行责任倒查,绝不姑息,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任务落实,尽快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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