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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文明单位开始申报 学校不再参加新增评选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村镇)、2018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开始申报,申报日期截至3月31日。与以往不同的是,从今年起,学校不再参加新增文明单位的评选。
按照申报要求,泰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或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省属以上驻泰单位(含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有资格申报文明单位;连续获得市(县、区、市直)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荣誉称号两年以上的单位(镇、社区),可申报上一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后备单位(村镇、社区);2017年度省表彰及复查合格的省级文明单位(村镇),可申报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村镇)后备单位(村镇);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村镇)表彰及复查合格、要求继续保留该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村镇),须申报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村镇);2017年度表彰及复查合格的省、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要求继续保留该荣誉称号的省、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需申报2018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每三年评审表彰一次,省级文明单位每年进行表彰,各级文明办在创建周期之初,接受单位申报,从中择优遴选后备单位。各申报单位申请报告须以党委(党组)正式文件的形式向上级文明办报送,附创建方案,填写申报表。申报日期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文明单位(村镇、社区)荣誉称号。市文明办将于4月初确定并公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村镇)及2018年度省(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的单位(村镇、社区)后备名单。
与以往不同的是,从今年起,学校不再参加新增文明单位的评选。2021年前是文明单位,但未转化为同级别文明校园的学校可继续向市文明办书面申请保留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1年后,将不再保留学校的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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