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划定农民工工资清欠时间表 开热线帮维权讨薪

2013年12月10日 10:44作者:晁彤彤来源:大众网

年底回家过年缺的就是盘缠,昨日,记者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8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对2013年底农民工工资清欠划定明确时间表,清欠工作从12月1日启动,持续到2014年1月28日,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对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大众网泰安12月10日讯 据泰山晚报报道,年底回家过年缺的就是盘缠,昨日,记者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8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对2013年底农民工工资清欠划定明确时间表,清欠工作从12月1日启动,持续到2014年1月28日,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对全市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8部门联合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又到年底了,农民工能否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引起不少市民关注。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水利和渔业局、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8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重点为全市范围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都是主要检查内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说道。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专项检查从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2013年12月1日至5日为宣传及自查阶段,用人单位要对2012年以来的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2013年12月6日至2014年1月15日为执法检查阶段,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总工会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014年1月16日至20日为总结整改阶段,各县市区8部门将对本地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

  恶意拖欠的单位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不是小事,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另外,按照国务院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及时依法处理。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农民工可以拨打我市举报投诉热线:泰安市8231557、12333;泰山区8235590;岱岳区8569907;新泰市7214401;肥城市3283618;宁阳县5611234;东平县2850618。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