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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首例器官捐献案例成功进行器官移植

2013年06月14日 13:28作者:闫凡杰来源:山东卫生新闻网

6月7日18时50分,因遭遇车祸持续昏迷的梁伟去世,按照他的遗愿,家人帮他办理了器官捐献手续,来自济南权威医疗机构的专家在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对他进行了肝脏提取手术,之后将进行肝移植手术,用以延续他人生命。梁伟成为泰安市第一位成功捐献器官的志愿者。

  原标题:【泰安市首例器官捐献案例成功实施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记者闫凡杰)6月7日18时50分,因遭遇车祸持续昏迷的梁伟去世,按照他的遗愿,家人帮他办理了器官捐献手续,来自济南权威医疗机构的专家在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对他进行了肝脏提取手术,之后将进行肝移植手术,用以延续他人生命。梁伟成为泰安市第一位成功捐献器官的志愿者。

  梁伟是一名协警,6月3日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虽经泰医附院重症医学科全力抢救,仍未能挽留年仅30岁的生命。梁伟是个很有爱心的人,经常乐于助人。他生前曾和家人谈起过,如果有天他去世了就要捐献自己能用的器官,帮助有需要的人延续生命。6月7日,遭遇车祸后得知梁伟生命危在旦夕,一家人商量将梁伟的有用器官捐献出去,也算是完成了梁伟的心愿。

  泰安市红十字会接到梁伟家人的捐献意愿电话后,迅速联系省红十字会,7日10时,省红会人体器官协调员和省千佛山医院专家从济南赶到泰安,迅速和家属及泰山附院重症医学科主任了解情况,并对梁伟的脏器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得知梁伟的肾脏数据指标不符合正常范围,为了更加严谨,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又紧急联系省立医院专家来泰安进行确诊,最后认定梁伟的肾脏不具备捐献条件,最终,专家决定摘取梁伟的肝脏,并连夜运往济南,在16小时内进行肝脏移植手术,用于救治需要肝移植手术的患者。

  梁伟是泰安市登记的第22例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是成功实施器官捐献的第1例志愿者,同时也是我省成功实施的第44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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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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