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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试点推行农村公益性墓地

2013年08月23日 09:31作者:晁彤彤 孙娜 王婷婷来源:大众网

我市农村骨灰堂(纪念堂)、公益性公墓建设让农村殡葬统一搬到固定地点,在骨灰堂举行告别仪式并寄存骨灰。

  

  大众网泰安8月23日讯 据中华泰山网报道,我市农村骨灰堂(纪念堂)、公益性公墓建设让农村殡葬统一搬到固定地点,在骨灰堂举行告别仪式并寄存骨灰。

  村里闲置地建成骨灰堂 

  我市农村骨灰堂(纪念堂)、公益性公墓建设让农村殡葬统一搬到固定地点,在骨灰堂举行告别仪式并寄存骨灰。肥城市高新区穆庄村居民老王告诉记者,村里人都住上了楼房,有白事就缺个专门地点。于是,在新农村建设中,穆庄村投资200万元建立村骨灰堂,去年清明节全村散葬墓穴统一迁入,方便祭祀。

  昨天,记者来到该村骨灰堂看到,明净的灰瓦墙上挂着牌匾“勤劳一世良操美德千秋在 淳朴毕生亮节高风万古存”,顿时令人肃然起敬,室内是告别厅和纪念堂骨灰存放设施。据介绍,存放设施统一由铝合金制成,共设有1000多个格位。

  “之前,这三亩地全是闲置地。”老王介绍,村里有3000多口人,散葬七零八落,占用土地,也不环保,将村里闲置地利用起来,用现代殡葬文化,尊重生命价值,实现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独特的纪念、追思、教育功能。

  迁入只需付成本价 

  在肥城安庄镇安庄社区,不少村民逐步接受公益性公墓建设。“将老墓地改造建设成公益性公墓,一亩地能放600个墓穴,节省村集体土地,节约环保。”肥城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

  我省推行的公益性公墓建设是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为公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非营利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按照国家和省公墓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公益性公墓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建立,只能为建成区域内村(居)民服务,不能从事对外经营。骨灰堂则是在此基础上增添告别厅等,只允许本村村民迁入。据介绍,肥城村民将墓穴迁入只需付成本价500元左右,极大地减轻了殡葬负担。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公墓建设包括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记者走访多家公墓发现,我市各经营性公墓墓穴价格从几千元到数万元不等,平均价格为2万元左右。

  肥城、新泰试点推行再推开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集中散葬点有600余处。其中,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20余处。近年来,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市重点项目建设迁坟安置,我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审批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试点。

  肥城和新泰分别制定下发推进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在三年时间内集中开展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建设。肥城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试点再推开的原则,先期将条件较好的7处镇街区作为试点,要求建设骨灰堂、公益性公墓个数不少于社区总数的一半;其他镇街选择2-3个条件较好的社区进行试点。依托社区建设,采取多村合建,告别厅、骨灰堂(纪念堂)合建,告别厅、公益性公墓合建,利用荒山瘠地、老墓地、废弃地建设卧碑式生态墓地等四种模式,因地制宜,让村民在家门口少花钱殡葬。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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