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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塌桥调查报告出炉俩月 三省仍在讨论

2013年05月29日 11:57作者:来源:人民网

2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凯达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志栋的代理律师透露,2月1日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垮塌事故一案的侦查期限,再次被河南警方延期。肇事司机石彦飞,于2011年4月购进肇事货车,并将车辆挂靠在凯达运输公司,双方签订了挂靠协议。

  

  2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凯达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志栋的代理律师透露,2月1日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垮塌事故一案的侦查期限,再次被河南警方延期。该事故调查的技术报告在两个多月前已作出,但该案涉及河南、河北和陕西三省,牵扯多部门的责任追究,因此多方仍在会商之中。

  警方用足侦查期限

  张志栋于2月2日,即义昌大桥垮塌的第二天,被河南省渑池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一起被拘留的还有其合伙人张兵宽。义昌大桥垮塌,被指由挂靠于张志栋所经营的凯达运输公司的货车“冀A70380”违法违规拉载烟花爆竹爆炸所致。该货车司机石彦飞在爆炸中死亡。

  两天后,凯达运输公司员工彭永清也被渑池警方刑拘。上述三人涉嫌的罪名均为重大责任事故罪。2月6日,三人又被批准逮捕。

  “渑池县公安告诉我,张志栋等人的侦查羁押期限被延至7月6日。”张志栋代理律师王志荣说,这意味着,警方延期申请已得到了河南省检察院的批准,“用足了侦查期限”。

  渑池县公安局刑侦部门一负责人证实,目前该案大部分侦查工作已经完成,预计将在6月份侦结。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警方的侦查与安监等部门的事故调查同时进行,并不存在隶属关系。

  调查报告仍在“讨论”

  据悉,对“2 1”义昌大桥垮塌事故的调查,由国家安监总局、交通部和公安部等中央部委牵头,河南省安监部门等为主要调查方,涉案烟花爆竹的产地陕西省,以及运输车辆归属地河北省相关部门协助,相当于一个跨省联合调查。

  因为事故调查报告直接决定了责任追究报告,所以三省各部门都在调查报告的形成过程中展开博弈。新华社3月26日报道称,河南省安监局事故调查组的技术报告初稿已经形成。3月25日下午,调查组会同河北、陕西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最后讨论”。

  然而,河南省安监局调查处一位工作人员称,直到5月初,“最后讨论”仍在进行,各方还进行了一次集体讨论。河北省系统一位官员更透露,在最近的讨论中,河北方面要求对垮塌桥面的建筑质量作出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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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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