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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肥城市地税局老城中心所 “四服务”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2013年12月05日 10:48作者:王化录 张华 孙新国来源:大众网

肥城市地税局老城中心所深入开展个性化、专题化、公开化和综合化的纳税服务,将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与纳税人沟通“零距离”,为纳税人服务“无极限”,有效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大众网泰安12月5日讯 据泰安日报报道,肥城市地税局老城中心所深入开展个性化、专题化、公开化和综合化的纳税服务,将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与纳税人沟通“零距离”,为纳税人服务“无极限”,有效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开展税收宣传辅导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税法公告、发放明白纸、办理纳税人税收知识培训班、张贴宣传材料、税企QQ群、飞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让每个小微企业都了解、掌握和明白国家税收政策,增强小微企业的发展信心和动力,积极营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开展减负增效服务。深入小微企业走访调查,为企业释疑解困,降低小微企业的办税成本。深入小微企业上门开展纳税服务,实地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广泛搜集小微企业的合理诉求,对辖区内小微企业进行调查摸底,为减免税政策提供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部门,积极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

  开展风险控管服务。推出涉税风险提醒服务,采取集中辅导与上门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企业及时化解涉税风险。针对新办小型和微型企业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不熟悉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醒告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维权观念。对其他涉税事宜和潜在的纳税风险,及时提醒和告知,降低涉税风险。

  开展财务帮扶服务。按照政策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象必须是查账征收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仍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根据这一政策,积极引导、帮助小微企业建账健制,辅导各类小微企业规范财务核算,使小微企业能够达到享受优惠的条件。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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