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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侯超
近年来,为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平县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东平县高度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第一时间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东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排查要求,为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组织保障和行动指引。
争取群众支持,抓好人员培训。不断利用宣传栏、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村群众对房屋安全的重视程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中来,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奠定群众基础。同时,住建部门认真研究上级文件要求和住建部培训视频,系统总结排查整治要点,并选取部分村作为安全隐患排查录入试点,组织召开全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现场培训会,对各乡镇(街道)排查录入人员开展了现场专题培训,使镇、村排查人员了解工作要点,熟练掌握系统操作,确保隐患排查和系统录入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工作督导,加快工作进度。建立调度制度,每日调度通报各乡镇排查录入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进行通报,提高镇、村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同时,对各镇、村已填报数据开展日常检查、现场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更正,不断提高乡镇(街道)的排查进度和系统录入质量。截至目前,东平县排查并录入农村房屋204867户,用于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排查完毕,其他房屋已基本排查完毕,工作发现存在疑似安全隐患的房屋349户,目前第三方机构正在对这些房屋进行安全等级鉴定。
下一步,东平县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确定存在隐患的房屋,明确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治,并在整治到位前落实好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队伍管理和培训,全面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农村房屋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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