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复工复产精准防控措施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0-05-16 13:50:18 来源: 泰安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作者:

关于完善复工复产精准防控措施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部署,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发展,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精准化防控,完善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复工复产要求

  除国家和省市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外,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自主决定复工复产及相关生产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防控工作细则,持续重视、扎实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加快经济发展和企业复工复产把好“疫情关”。

  二、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是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各县市区(功能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先设置集中隔离场所,为没有条件独立设立隔离场所的企业提供保障。要加强重点地区返岗人员疫情排查,用足用好核酸检测等有效手段,支持有条件的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为企业返岗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提高返岗人员筛查效率。要落实以社区(村)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允许外地返程人员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正常进出居住场所。

  二是落细落实复工复产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督促、监管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财税、金融、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有人办,畅通实施“最后一公里”,提升企业惠及面和获得感。要继续完善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督促企业开足马力生产。要对所属行业重点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制定项目复工、开工、前期工作进度、突出问题破解责任、政策保障措施等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规划、市政配套、资金落实等问题,确保“成熟一个、开复工一个”。

  三是落细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毫不松懈、抓实抓细,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体系,严格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与流程,做到疫情防控“一企一策”,切实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到复工复产各方面,持续巩固疫情防控良好成效。

  三、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各级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导则、细则,严格实行体温监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和“两点一线”管理办法。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以及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并隔离,按规定安排就近就医,严禁“带病上岗”。

泰安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5月15日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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