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戴口罩驾车被扣6分?泰安网警辟谣了!

2020-02-10 14:50:10 来源: 泰安网警巡查执法 作者:

  近日,一张“道路交通违法告知短信”的截图在网上流传,内容显示为“【山东交警】您的小型汽车鲁JXXXX于2020-02-08 09:52在泰安市杏岗路金阳大街四中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未带口罩]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经警方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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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对于未戴口罩驾驶车辆被记分的处罚并没有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该短信内容无法可依,属于虚假信息。

  泰安网警提醒,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在公共场所戴口罩,既是对自己自身健康的保障,更是对他人、对社会和国家的负责,是每一个市民应尽的义务。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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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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