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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阳
近日,一张“道路交通违法告知短信”的截图在网上流传,内容显示为“【山东交警】您的小型汽车鲁JXXXX于2020-02-08 09:52在泰安市杏岗路金阳大街四中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未带口罩]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经警方核实,该信息为虚假信息。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对于未戴口罩驾驶车辆被记分的处罚并没有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该短信内容无法可依,属于虚假信息。
泰安网警提醒,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在公共场所戴口罩,既是对自己自身健康的保障,更是对他人、对社会和国家的负责,是每一个市民应尽的义务。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制造、传播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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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张“道路交通违法告知短信”的截图在网上流传,内容显示为“【山东交警】您的小型汽车鲁JXXXX于2020-02-08 09:52在泰安市杏岗路金阳大街四中路口,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未带口罩]的违法行为(记6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经警方核实,[详细]
记者从广生泉社区了解到,今天(9号),市委书记崔洪刚以普通在职党员身份到泰山区泰前街道广生泉社区报到,与到社区报到的机关党员并肩“战斗”,共同担负起疫情防控任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详细]
2月9日下午,泰安市六部门负责人就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详细]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质量监督工作者放弃节假日休息,坚守工作一线,按照市局党组“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要求,立足质量监督职能,坚守防疫工作一线,做好疫情防控中的非医用防护用品质量监管工作。[详细]
为让全市参保群众、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已确诊和疑似)准确掌握并用好医保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解答如下。[详细]
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指导组一行,在指导组组长、人民卫生出版社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郝阳带领下,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市委书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崔洪刚,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新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