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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下午,泰安市六部门负责人就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1、目前我市疫情整体情况如何?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步军:截至2月9日12时,我市累计确诊病例24例,其中危重症1例,省、市已派出专家医疗团队,正在全力救治;治愈出院1例;其他病例正在定点医疗机构集中救治,目前病情平稳。排除疑似病例12例,现有疑似病例5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20人,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解除278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442人,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
新确诊病例行踪轨迹如下:
第21例:患者,男,51岁,居住于泰山区邱家店镇府前花园2号楼。1月17日患者入住泰安市中医医院脑病康复科病房,每天9:00—12:30在医院治疗,完成治疗后租车回家,患者与确诊病例泰安市中医医院医生(第6例)有接触史。1月26日出院,当日到泰安市肿瘤医院化疗一区单间治疗,2月2日泰山区邱家店卫生院专车接患者回家,后全家一直居家隔离观察,无外出史,无外来人员接触史。2月7日上午出现发热症状,2月8日收入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住院隔离治疗,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第22例:患者,男,89岁,居住于泰山区财源街道粮食局宿舍1号楼,长期住泰安市中医医院。平时由护工轮流看护,其3名家人定期来院探望。患者为老年痴呆病例,原有坠积性肺炎,营养不良、低脂血症,1月27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1月29日退热,现仍有咳嗽。2月8日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第23例:患者,男,63岁,居住于徂汶景区徂徕镇南黄崖村,患者因脑出血术后偏瘫,生活不能自理,于2019年11月23日起在泰安市中医医院康复科住院做治疗,期间未离开病区。2020年1月18日以后其主管医师共查房2—3次,日常由其3名家人1名护工负责照料。1月27日出现发烧症状,服药后退烧,2月1日开始偶尔咳嗽,2月7日出现咳粘痰症状,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后转至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隔离治疗,2月8日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第24例:患者,女,68岁,常住武汉理工大学友谊校区5栋,现居住于岱岳区范镇东岔河村富兴家园12号楼。1月23日随配偶、女儿、女婿、外甥女乘私家车(鄂ACQ540)由武汉返回范镇东岔河村;1月24日凌晨1:00左右至早8:00,在河南省驻马店服务区停留,在车上休息;13:00左右在山东省曹县服务区就餐;后在梁山服务区加油;18:00左右到达范镇东岔河村,一行5人,居家自行隔离,未接触其他人。患者2月6日下午出现腹泻,2月7日晚出现发热症状,经岱岳区范镇卫生院初诊,转运至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集中隔离点(圣康医院)留观,2月9日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我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如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正玉:截至2月8日,全市在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1家,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的12.05%,涉及职工33687人,占用工总数的16.20%。在产企业中,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轻工业企业16家,必须连续生产的化工行业企业26家,医药行业企业3家,三类企业数量占在产企业的44.6%,用工数占在产企业用工数的49.5%。从具体企业看,1月24日至2月5日,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钢铁12万吨;蒙牛乳业泰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类乳制品13000吨;山东亚奥特乳业生产液态奶240吨;肥城富世康制粉有限公司生产5公斤袋装面粉40000多袋,面条150吨;山东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氨基葡萄糖100吨;山东泰鹏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业用无纺布5吨;泰安瑞泰纤维素有限公司生产纤维素350吨;山东一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计生产纤维素300吨。
我市中小企业在保障疫情防控物资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1月27日至2月5日,山东恒昌劳保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山东双球防护器材有限公司、泰安恒源林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大勇纺织有限公司累计生产KN95标准口罩和一般防尘口罩15万只;山东万护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75%医用酒精日产量达到32吨,全部投放市场;山东帅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用空气消毒机日生产能力40台,累计生产400台,向武汉等地医院发货560台(包括年前库存);泰安德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累计生产并发货黑体炉设备188台,有力保障了市内外防疫物资需求。
3、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情况如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正玉:截至2月8日,我市101家在产企业没有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一是早部署。1月27日,我局制定下发《关于安排部署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保障的通知》,各企业积极行动,泰安路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制定六条疫情防控措施;特变电工与所有合作方签订了协同防疫承诺书,每日定位监控员工所在地点、进行体温测量;德泰机械在厂区主要通道配备了便携体温测温计、口罩和消毒物品;润通机械、生力源利用自有库存口罩,加大职工配发力度。连续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检查力度,加强企业员工流动管控,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留守及节后回流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特别是武汉及武汉周边地区和确诊病例地区回流员工的身体状况。加强对厂房、企业职工生活区的检查,采取经常消毒、通风换气、加强监控等措施,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二是明确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标准。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2月7日,我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防控机制要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员工排查要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泰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泰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泰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设施物资要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内部管理要到位,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包括员工健康管理、消毒管理、通勤管理、商务旅行管理、就餐管理等具体措施,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复产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三是实行复工复产报备复核制度。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开工前须至少提前2日(自然日)进行报备。企业报备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复产人员清单、员工重点监控类清单、防控设施物资清单。县市区工信局(功能区经发局)对工业企业提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组织局机关及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进行审查,企业条件符合规定的,下达《同意复工复产通知书》,方可复工复产。从2月9日开始,经报备同意,我局已派出7个督导组到县市区、功能区督导指导,确保拟复工复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4、面对我市的疫情防控形势,市财政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市财政局局长 刘斌:我们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制定保障方案,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足额到位。及时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经费和生活物资供应两个财政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专班、夯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资金早筹集、早拨付、早到位。截至2月8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投入资金1.72亿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设备购置、物资保障、医疗救治、生活补助及其他相关支出;拨付医保基金1.48亿元,全力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救治工作;对今年新增的28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全部拨付到乡村和社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简化采购流程,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发挥作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财政部门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积极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及时开启采购“绿色通道”,对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由相关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确保供应时效。
三是落实政策措施,确保患者治疗和医护人员无后顾之忧。其中,对于确诊患者实施免费治疗,所需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按政策全部由财政承担。对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对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应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或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均及时测算兑现。
5、市财政采取哪些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市财政局局长 刘斌:为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稳定发展,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财政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一方面,新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应急周转资金池,对短期内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还贷、续贷支持。目前,首批5000万元应急周转基金已拨付承办平台。另一方面,对市政府确定的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保障企业贷款,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同时,对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的金融机构,市财政给予信贷奖励。
二是积极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成本负担。一方面,做好增加企业收入“加法”,对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申报、审核“绿色通道”,确保资金“早拨付”、企业“早受益”。另一方面,做好减少企业支出“减法”,配合人社、税务等部门,认真做好企业事业保险稳岗资金返还、缓缴社会保险、降低社保费缴纳费率、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成本支出压力。
三是尽力简化政策落实程序。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的原则,市财政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财政局印发了政策落实程序,确保政策能起到“立竿见影”效果。比如,对于贴息政策,精减了县市区向市级申报环节,直接由县市区财政先行兑付,市财政通过财政体制补助县市区,加快了政策兑付落地。
6、我市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是怎么安排的,应该落实哪些防控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广银:近期,市委、市政府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有序做好我市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市住建局起草了《关于做好建筑工地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建筑工地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安排,明确要求我市凡是具备开、复工的建筑工地,经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后,应尽快组织开复工,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人员管控到位。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现场所有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配备专职防疫员,根据项目所在地防疫工作要求对拟新进场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对从外省返鲁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严格职工健康监测,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每天测量两次体温,一旦发生异常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市政工程项目责任单位要结合线长不易封闭的特点,对现场人员定点、定时统一测量体温,做好记录。
二是现场管理到位。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实行检查登记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货物严格检查并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在进出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所有进入工地的车辆和货物,必须进行消毒。各项防疫措施要落实到位,建立健全环境消毒制度,复工前对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全面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进行彻底消毒,确保不留死角。开复工后严格执行日消毒制度,对所有场所定时消毒,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密闭场所做好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工作,保持良好卫生环境。加强就餐卫生管理,食堂用餐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建筑工地必须配备体温枪、温度计、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涤用品等防疫物资;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箱,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三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到“三个到位”后,共同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县市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地开复工条件逐一核查,达到防控要求后即可施工。
7、我市在生活必需品供应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供应状况如何?
市商务局局长 王志翔:市商务局积极组织协调商贸流通企业筹备货源,全力保障供应,确保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定全市24家企业为生活必需品重点大型商场超市和商贸流通重点企业,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日调度制度,将5类农产品(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蔬菜)、3种方便食品(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和2种卫生防护用品(口罩、消毒液)纳入调度监测范围,及时掌握全市有关企业物资储备情况,确保摸得准、调得动、用得上。从监测情况看,截至2月8日中午12点,全市24家重点企业共储存粮食2218吨、食用油818.17吨、猪肉416.18吨、鸡蛋39.37吨、蔬菜301.7吨,方便面44.01万袋、火腿肠88.23万根、瓶装水23万瓶、消毒液2.22万瓶,库存较为充足,市场供应有保障。
针对疫情期间交通管制较为严格的状况,我们打通流通环节,保障物资供应,对疫情期间承担运输禽肉蛋奶等生鲜农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发放《“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建立了保障物资供应的“绿色通道”。截至2月8日,全市已发放通行证908个。
8、我市在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商务局局长 王志翔:我们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对所有到商超购物的人员,在各进口安排专人测量体温。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2度的人员,立即采取劝离措施。二是针对商超工作人员,安排专人在上班前进行体温测量。对体温高的工作人员,采取劝离措施,待体温恢复正常后再行上班。三是对24家定点大型商超营业场所定期进行消杀消毒,确保营业区域空气清洁卫生。四是在商超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音响设备,循环播放有关疫情防控常识内容,时刻提醒进店购物消费者增强防控意识。五是对所有商超送货人员及车辆,送货人员先测体温,车辆一律先消毒再卸货。
9、市场监管部门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保供稳价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京洲:这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保供应、稳物价:一是从重打击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召开防疫用品市场秩序提醒告诫会,累计发放《疫情防治商品价格提醒告诫函》1万余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商场、药店等防疫用品经营企业实行“拉网式”巡查,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专项执法行动。截至2月8日中午,共检查防疫用品生产经营单位7975家,约谈316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件、药械案件4件。二是从快处置消费者投诉。从投诉情况看,近期群众的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价格和质量等方面,对这些投诉举报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实行从快核实、从快处理、从快回应。自1月23日—2月8日中午,共受理、处置涉及疫情防控投诉举报1576件,办结率96.06%,未办结的正在督促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尽快办理。从投诉举报分析,对口罩价格等方面的投诉量已经由当初每天100多件降到40余件,市场秩序逐步稳定。三是从优服务生产企业。坚持特事特办,对生产口罩、84消毒液、一次性隔离衣等防护物品生产企业,靠前服务,积极协调省市场监管局,简化备案材料,容缺办理,先后帮助山东傲饰服饰有限公司和肥城坤钰制衣有限公司办理了一次性使用隔离衣的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生产备案凭证,日产一次性使用隔离衣3000—4000套;为泰安恒源林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医用口罩应急审批批件,陪同企业到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协调产品送样检验;争取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支持,为泰山盐化工分公司办理了84消毒液的厂商识别代码(EAN码),有效保障了防疫物资生产。
10、我市在维护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市场秩序方面有哪些措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京洲:这方面,市市场监管局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保供应。要求全市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必须正常营业。针对部分农贸市场出现擅自关停的现象,2月3日,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贸市场有序供应的通知》,要求各农贸市场(不含农村大集)实行闭市审批制度,凡自行关闭的农贸市场即日起恢复营业。凡擅自关闭农贸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截至2月8日中午,全市70处农贸市场除部分因疫情防控需要关闭外,正常营业63处,占全市总数的90%。二是保稳定。市市场监管局成立11个督导组赴各网格进行督导检查,约谈了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负责人,下发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函》,严厉查处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行为。当前,我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物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三是保防控。全面禁止活禽、野生动物交易和宰杀,关闭活禽交易区157个,关闭活禽宰杀点196个,取缔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业户8户。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帐、明码标价等制度,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落实开办主体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消毒清洁等措施,在全市外卖商家和泰城部分大型超市中推行了“无接触配送”,最大限度降低“人传人”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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