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11名驾驶人驾驶资格被注销

2016-09-08 09:0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9月8日讯记者 田阳)8月,泰安11名驾驶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其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详见附件)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其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注销。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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