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和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中的作用,近日,泰安新泰市对2015年6月5日到期的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了综合评估。
评估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对评估结果良好、充分发挥了顾问作用的法律顾问决定延续合同,对评估结果一般且不适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决定更换。该市针对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还将建立服务期中期后评估机制,运用综合性的评价标准,实行优胜劣汰,完善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机制和工作流程,使政府法律顾问在有偿服务模式下,不断提升顾问服务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在政府法律事务中的作用。
初审编辑: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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