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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通报十大传销案 泰安许某彬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在列

2014-11-26 08:42:00 作者:李兆辉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济南11月25日讯(记者 李兆辉)25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公安厅联合通报山东打击传销典型案例和打击传销警示。据了解,十大典型案例中,最多的一起涉及近10万传销人员,跨越26个省份。

      大众网济南11月25日讯(记者 李兆辉)25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公安厅联合通报山东打击传销典型案例和打击传销警示。据了解,十大典型案例中,最多的一起涉及近10万传销人员,跨越26个省份。

      一、青岛曹某莉传销案 

      2014年1月,青岛市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接群众举报,曹某莉涉嫌在其设立的某形象工作室内从事传销活动。

      经查,曹某莉借销售“巢之恋”妇洁抑菌套装礼盒为名,要求参加者交纳3000元或18000元的入门费取得会员资格,以发展下线人员数量和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并给付奖金。曹某莉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蓬莱张某红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案 

      2014年3月,烟台蓬莱市工商局接群众举报,张某红经营的食品店内有人从事传销。

      经查,张某霞(另案处理)在张某红经营的食品店内,以投资为名,介绍他人购买美国无限通刷广告网站的339美元“标准包”或425美元的“经典包”并取得会员资格,按推荐发展的人员数量领取报酬及静态奖励。张某红为张某霞从事传销活动无偿提供上网及报单汇总场所,其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蒙阴宋某兰传销案 

      2013年4月,临沂蒙阴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宋某兰涉嫌传销。

      经查,宋某兰打着销售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黑茶产品的幌子,以消费推荐返利、消费提成为诱饵,介绍他人以每单4980元价格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成为公司会员,按照参加者发展下线情况支付返利和奖金。宋某兰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介绍他人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淄博创享未来国际会所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淄博市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创享未来国际会所”自2011年6月份以来在互联网上大肆宣传、鼓动网民投资,宣传其经营“小额投资,网上理财”项目。该案涉及8个省份,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公安机关在侦办中共立案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五、烟台于某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11月份,于某杰成立烟台腾珑投资有限公司,以销售“美国德士达石油公司原始股”为名,通过购买该公司所谓的原始股票获得加入资格并成为会员,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此获取非法利益。截至2014年月3月14日已经发展会员1万余人。该案公安机关已侦破,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六 、英皇建富投资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以来,建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投资“英皇建富投资项目”、建富环保科技股票原始股为名,承诺高额回报,以营利为目的,层层发展会员,涉案金额8亿余元,涉及会员85000余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此案公安机关共立案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七、泰安许某彬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犯罪嫌疑人许某彬等人自2011年5月以来,以为会员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为幌子,在无任何产品和实际经营的情况下,采用交费入会的方式发展会员,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以“拉人头”的方式引诱、鼓动会员继续发展下线参与传销活动,从中牟取巨额非法利益,涉及26个省份,涉及1.4万余人,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此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八、威海曲某兰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犯罪嫌疑人曲某兰等人自2011年9月以来,打着“和谐文化事业”的幌子大肆拉拢下线人员宣传“中国明明商”,相继成立了“中国明明商威海市总商委”“高区总商委”、“经区总商委”、“文登总商委”及10个原商会,至2014年7月,该组织已在威海发展下线近千人,层级多达十余级。该组织分支机构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涉案资金880余万元。此案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九、聊城宝迈娱乐集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4年2月以来,宝迈娱乐集团采取交纳费用获取入门资格,后通过推荐发展下线会员组成团队。团队采取复式计酬方式对会员进行奖励,以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下线来支撑公司运转。该公司在全国发展会员3万余人,涉及13个省份,涉案总价值2亿余元。此案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十、德州唐某国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唐某国伙同他人以中盾鸿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在“纽扣网”、“搜客网”等网站组织传销活动并通过租用境内外服务器等方式创建并启用网站,引诱参与者通过缴纳1000-1500元不等的费用成为公司会员,会员获取个人登录账号和密码后,以鼓动亲友、网络邀约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发展下线。涉及10余省份,发展会员达一万余人,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此案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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