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综合新闻

泰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继续提高

2014-07-18 07:40:00 作者:胡阳 李娟  来源:齐鲁晚报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泰安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其中,农村低保提标幅度较大,和去年相比,岱岳区每人每年提高了800元,其他县市区均提高600元。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泰安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其中,农村低保提标幅度较大,和去年相比,岱岳区每人每年提高了800元,其他县市区均提高600元。

      9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其中,农村低保提标幅度较大,和去年相比,岱岳区每人每年提高了800元,其他县市区均提高600元。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新泰市、肥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宁阳县、东平县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28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要达到月标准的65%以上。而在2013年,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新泰高新区、泰山景区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为240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为2200元。

      据了解,泰安高新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新泰市、肥城市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宁阳县、东平县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水平要达到月标准的65%以上。而在2013年,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泰山景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20元,泰安高新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宁阳县、东平县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为390元。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