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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男子用网吧捡身份证买火车票险被拘留

2016-04-19 21:36: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4月18日上午,一位17岁的张姓少年,在泰山火车站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票进站时被泰山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4月18日上午,一位17岁的张姓少年,在泰山火车站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车票进站时被泰山站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小张说,自己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了一张别人的身份证,平时拿来上网用。这次买票去外地,习惯性用了这张身份证,没用自己的身份证,没想到却被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考虑少年的年龄较小,最终给予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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