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命安全负责,就是对群众最大的负责;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就是最大的服务民生;“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是预防事故的最好平台这一理念。2014 年以来,泰安市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先进市”。
据泰安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鞠向群介绍,泰安市建立了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 挂牌督办机制。 去年,共排查隐患 864 处,到3 月底已整改完成95%以上。目前,正在部署新一轮的隐患排查,持续治理,形成常态。同时,泰安市大力加强对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去年以来,已列管重点车辆 7.3万余辆、重点驾驶人 1.3万余人,列管率和关联率达到100% ,“病车”上路、重点驾驶人失控局面得到了有效遏制,大大提高了交通安全系数。
实践证明,严管才能出秩序、保平安。鞠向群说:“我市以“双七”整治为抓手,常态化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校车超员、危化品运输车超载,依法运用大额处罚等手段,强力打击,让违法者切身感受到违法之痛,认识到违法之害。”去年,泰安市查处各类违法183.5万起,同比增长 11.4% 。其中,查处重点违法67.6 万起,同比增长22.7% ,开出大额罚单160余起。
抓技术防范,大力推进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泰安市投资 4800 余万元,于 2014 年建成启用了“天网工程”,初步实现了对市区主次干道的技术覆盖。 2015 年,又投资 4000 余万元,启动了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2016年,泰安市投资8000余万元,启动了国省道智能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目前,两个系统已全部建成,提前1年完成任务。提前启动了重点县乡道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
泰安市区和四个县市,全面改造升级城市交通信号系统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三年来,我市在智能交通建设方面累计投资 2.8亿元,科技管控和防范能力显著增强。2015 年,全市非现场执法采集数据达到120 余万起,比2013年增长了近3倍。
为了抓责任追究,倒逼社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泰安市制定出台《泰安市依法加强对社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追究工作实施细则》 ,对不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导致事故的,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据介绍,去年以来,向社会单位发出《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单》208份,媒体曝光发生伤亡事故的社会单位103家,有关部门依照规定追究责任人 4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