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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的老板们注意啦!年报公示已经开始

2016-03-06 12:06:00 作者:陈超  来源:大众网
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场主体应当自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岱岳区工商局及各工商所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需要进行公示。

      大众网泰安3月6日讯(通讯员 陈超)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场主体应当自每年11日至630日,通过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01512月31日之前,在岱岳区工商局及各工商所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需要进行公示。

      工商部门重要提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或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daic.gov.cn)企业年报专栏有公示系统动漫操作说明、企业年报操作说明及业务、技术咨询电话。年度报告公示有关问题,请登录查询、咨询,或者向岱岳区工商局及其辖区工商所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85682498567107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王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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