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救助为支撑,全面构筑社会救助大体系
泰山“加薪添火”提升“民生温度”
◆近年来,泰山区不断探索完善,逐步构建起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等制度性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法律援助等专项性救助为重点,临时性救助为补充,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大救助”体系,基本实现了贫者有所济、孤者有所养、病者有所医、困者有所帮。
□ 本报记者 姜言明 曹儒峰
本报通讯员 黄凤霞 马 楠
泰安市泰山区岱庙街道迎暄社区王丰2003年被查出患有乳腺癌,自此开始奔波多地治疗重病。由于医疗费用高昂,家庭负债累累。多年来,泰山区民政局每月为王丰家庭发放低保救助金,想方设法为其解决困难,2015年12月中旬,又在“百人救助”行动中送去救助金3000元。“如果没有民政局对我的帮助,恐怕我也活不到现在。”12月28日,王丰流着泪着说。
制度性救助为基础
筑牢“最后一道防线”
12月16日泰山区“慈善送温暖”暨“百人救助”行动启动仪式在区文化大厦举行。此次活动是针对全区贫困尿毒症、癌症、白血病家庭生活状况开展的行动。
活动采取现金救助和综合救助相结合的方式,每人救助现金3000元,并对100名救助家庭中符合就业培训的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的养老护理员、母婴护理等专业培训,并适时提供就业岗位。此次活动共救助全区贫困尿毒症、白血病、癌症患者173名,发放救助金51.9万元。
近年来,泰山区民政局坚持“周行一善,月解一忧,牵手一百”开展日常救助工作。即每周用慈善捐款对辖区内困难群众进行主动救助,每月选取各个村常年处于贫困线上生活困难的家庭进行有针对性的救助,每年选取患有“尿毒症、白血病、癌症”三大疾病的各一百人进行救助。
“自从患尿毒症以来,泰山区民政局不仅为我办理了低保,还为我发放了3000元专项救助金,让我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12月16日,家住岱庙街道南关社区的石斌说。
此外,泰山区积极与驻地公用企、事业单位协调,相继联系港华燃气泰安分公司、泰安视通有限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热力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参与社会救助,相继开展了“燃气助困”、“视通助困”、“彩虹助困”、“甘霖助困”等专项救助行动,着力打造了“薪火行动”社会救助品牌。分别为600户城市低保家庭每月减免燃气费6方;为城乡低保和五保家庭每户每月发放15度电的补助款;为使用数字电视的低保家庭每户每年减免数字电视费168元;为低保家庭每户每月减免2.5方自来水费用;同时,在缴纳暖气费、宽带费方面低保家庭也有不同程度的照顾。
“自‘薪火行动’开展以来,通过政府协调,多方参与,从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水、电、气、暖等方面入手,累计救助困难群众8405户,惠及群众2.5万余人,减免费用达576万元,极大地降低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支,提高了救助水平。”泰山区民政局副局长赵兴明说。
多年来,泰山区民政局探索推广了低保动态管理“2+4”模式,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长期公示制度,着力打造了“泰山阳光低保”品牌,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前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1664人,年发放低保金4411.2万元。
建立完善城镇“三无”人员福利保障制度,对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全区城市低保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
建立健全市、区、街道(镇)三级联保的五保供养机制,不断提高供养标准,将集中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700元。
临时性救助为补充
打通“最后一公里”
12月16日,上高街道西张庄村。入村道路上,电钻声、砌墙声不绝于耳。循声望去,周边百姓正如火如荼地为段立财家建盖新居。挑水泥、焊钢筋、铺红瓦,虽然整体仍在推进当中,但钢筋混凝土的新房已初见雏形。
谁也不能想象,三个月前的段立财家刚刚遭受一场“人祸”。今年52岁的段立财患有精神病多年,9月20日一把大火将自家房屋烧的灰飞烟灭。泰山区民政局在了解到情况后第一时间将8000元救急款送到段立财家人手上,并将段立财一家安排到临时安置点,为其解决衣食住等问题。
据了解,泰山区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提高救助标准,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3000元、4000元、5000元、8000元等四个不同困难等级救助。设立了100万元“临时救助”公益基金,开通紧急救助绿色通道,确保群众在遭遇突发事故及其它突发紧急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救助,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
同时,利用元旦、春节、“九九老人节”等重大节日,采取城乡并进的救助原则,对城乡低保困难户、优抚对象、贫困职工、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实施救助,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临时救助制度的建立,补齐了‘短板’,扫除了‘盲区’,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赵兴明说。
专项救助为主导
撑起“救助安全伞”
近年来,泰山区民政局以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农村低保、救灾救济等专项救助为主导,以慈善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全力织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实施教育救助制度,落实城乡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实行 “两免一补”政策,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制度,加大对贫困大学生的救助力度,由本科救助范围扩大到专科,由低保家庭扩大到边缘家庭。
推行廉租住房救助制度,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落实就业再就业帮扶制度,开展“联百乡包千村”就业帮扶活动,积极支持和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就业。
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出台《泰山区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建立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城乡经济困难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书、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同时,鼓励公益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着力打造了“泰山慈善”救助品牌。相继发展了泰山爱心人慈善协会、爱尚公益志愿者协会、花园社区老年互助协会、等公益社会组织,开展了“爱心手牵手、都市新体验”乡村儿童夏令营、“九九老人节”关爱五保老人、走访贫困大学生等一系列社会救助活动。目前,全区有113家公益性社会组织活跃在城乡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