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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最后一周泰安共76人驾驶证记满12分

2015-12-31 12:17:00 作者:王洪玲  来源:大众网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12月31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公安交通安全教育学院获悉,12月25日至12月31日,泰安市共有76名持A类、B类、C类驾驶证,且已记满12分的驾驶人还未参加学习考试。

      大众网泰安12月31日讯(记者 王洪玲)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12月31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公安交通安全教育学院获悉,12月25日至12月31日,泰安市共有76名持A类、B类、C类驾驶证,且已记满12分的驾驶人还未参加学习考试。

      名单上公布的76名驾驶人需携带身份证到泰安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参加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后,驾驶证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学习报名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点至10点。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0号(东岳大街与唐訾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南)

      电话:8284569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王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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