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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水务局积极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2015-03-10 23:03: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201531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纪念日,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538号)精神,宁阳县水务局以此为契机,全面动员,创新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 

      一、制定方案,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宁阳县水务局成立了《水土保持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具体抓好宣传工作,制定印发了《宁阳县<水土保持法>施行四周年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各项活动内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宣传活动收到预期效果。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水土保持的新论述、新要求,为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和强大精神动力;突出宣传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和进展,切实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以保护水土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开发建设单位开展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水土保持工作,为《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形式多样,创新宣传。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重温学习《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适时邀请发改、环保、住建、国土等成员单位及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参加学习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贯彻执行新《水保法》的意见建议;三是利用3月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强化宣传工作,在县城及各乡镇巡回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咨询活动,制作和悬挂宣传标语、展板,张贴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使新《水土保持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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