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发布《泰安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泰安市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同时,泰安市区首批并轨后的668套公共租赁住房开始申报。
□ 本报记者 王佳声 刘培俊
保障房申请门槛降低
“太好了,我也有资格申请保障房了。”在泰城工作了近5年的郑超,一家三口的开支全靠他一个人维持,光房租就花去了月工资的一半,申请一套公租房成了郑超最迫切的愿望。但他一家三口的户口在东平县接山镇,一直游离于泰城住房保障房体系之外。
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的新政策让郑超看到了希望。《意见》规定,2014年前已建成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不仅面向拥有具有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同时还面向四城区范围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
取消户籍限制,城区保障房向稳定就业的外来人员开放,这成为并轨后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一个重要特点。
“降低准入门槛,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扩大了保障人群,体现了保障性住房的公平性。”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教授认为,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打破了公租房和廉租房在配给群体、租金和面积方面的“隔断”,有利于资源配置,降低浪费,同时将申请条件、受理程序、房源分配进行了统一,降低了保障房的管理成本。
首批推出668套公租房
泰安市决定实施“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后,同时发布《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公告》,自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31日,首批668套公共租赁住房接受申请。
根据公告,申请人的年收入门槛有所放宽。记者了解到,泰安市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实际收入低于21810元,而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则放宽为人均年实际收入低于23970元,家庭财产低于191760元。
“如化解为人均月收入,也就是说,只要在1997.5元以内就可申请公租房。”山东鲁房置换泰安分店店长李光第说。
申请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要低于12平方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员须年满18周岁,在市区有固定工作,无住房;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泰安市市区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三年以上并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在本市区无住房。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满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在申报期间,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乡镇政府申报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意见》,街道办事处(乡镇)将设立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延伸到受理窗口,实行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即时受理,即时录入。
值得一提的是,住房困难家庭或人员相对集中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也可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填报申请材料,并经单位初审公示后向区房管部门申报。
租金定价机制有待完善
得知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的消息,泰安市高铁新区A区廉租住房户陈女士担心房租会上涨。并轨之前,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收费标准不一,与公租房比较起来,廉租房租金要低一些。陈女士所租住的廉租住房是2012年申请下来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而该小区同批次公租房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3.6元。“如果廉租房与公租房的房租看齐,租金就翻了一番。”陈女士说。
针对陈女士的疑问,记者查阅《意见》看到,为做好与并轨前政策衔接,并轨前已入住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合同到期前租金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照并轨后准入条件和住房保障资格申报审批程序,对保障家庭资格进行复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依据审核确定的家庭类型,实施租金减免。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不再签订租赁合同,限期退出住房。
另外,原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改为租赁住房补贴。今后住房保障以向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提供公租房或向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方式进行。
泰安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泰安将逐步完善公租房租金定价机制。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租房租金,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确定,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分类,对各类保障对象分层次租金减免,实行差别化租金。租金减免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变化动态调整,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公租房租金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测算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