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姜言明 见习记者 姜斌
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泰安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
根据泰安市《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已经兼任的,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辞去公立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职务。改革鼓励试点医院选择建立适合医院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模式,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探索建立理事会、管委会等法人治理结构。采取公开选拔、社会招聘等方式遴选院长,实行院长聘用制。
公立医院改革中,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是推进改革的关键环节。据了解,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中草药、中药饮片除外。
在基层医疗机构存在了几十年的“以药补医”政策取消后,医院的收入会大幅下降,据业内人士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弱医院参与改革的热情甚至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所以需要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今后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等多方共担。
根据《通知》要求,试点期间,对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以2013年度数据为测算基数,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但补偿额度不得超过80%,政府再提供不低于10%的补偿,其余部分则需要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来解决。此外,据了解,市级财政还会按照定额补助、定向使用原则,对改革县(市)给予适当奖补,并适度向财政困难县倾斜。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医改过程中,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变动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因而最受关注。
据了解,三个地区的试点改革中,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的价格将会提高,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的价格将会降低。试点期间,调整价格总量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医院药品价差总量的80%。
另一项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变动则是医保补偿政策的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县级公立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保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保范围外的医药服务。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将因药品加成政策取消而调整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缩小医保基金政策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
同时,医保支付制度也将进行进一步改革,将完善住院、门诊统筹、门诊慢性大病等费用支付方式及单病种结算方式。明年全市医疗机构将全面推行以总额预付方式为主,推进按病种支付、按人头付费、限额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复合式付费方式,综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医疗服务的层次和等级要求也越来越高,不管大病小病都想去大医院看、找专家看,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就医秩序混乱、扎堆到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部分群众医观念不够理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基层医疗条件相对薄弱的问题。而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格局是破解“看病难”的关键。
目前的现实状况是,优质的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农村基层的医疗资源相对偏少。根据《通知》要求,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是要促进医疗人才的纵向流动,加快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公立医院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医疗联合体,进而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再通过进一步健全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骨干医师制度,采取推荐优秀管理人才参加乡镇卫生院选聘等形式,提升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城市三级医院还将对口支援县级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定期向县级公立医院派驻医疗团队或骨干医师,以提高县级医院技术和管理水平。
在完善分级诊疗模式方面,试点改革中将制订分级诊疗的标准和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试点改革中鼓励基层医务人员通过签约服务、预约诊疗、巡回医疗等服务方式,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危重、急症大病和疑难病症患者转诊到县或市级公立医院,从而合理分流病人,基本实现小病就医在基层、大病就医不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