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01月09日 09:31作者:刘培俊来源:泰安日报

8日下午,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8日下午,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宗智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说,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奋斗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说,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泰安”建设,全年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81件1410人,审查起诉2311件3425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同时,全面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636件,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反腐败的指示精神,态度坚决、积极稳妥地查处了一批大要案,立查职务犯罪116件14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89件111人,渎职侵权案27件37人。所办案件中,大要案68件91人,占58.6%,判决116件138人,全部为有罪判决。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95次,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72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层行”活动,成立了12人的宣讲团,深入机关、乡镇、企业等开展宣讲18场次。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不断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对134起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追捕79人,追诉150人,纠正违法185件,提出刑事抗诉18件。加强监管执行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8件,办理又犯罪案件81件98人。积极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对全市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和在押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请省院抗诉10件,再审检察建议16件,再审改变率86%。

  按照省院部署,坚持把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和基层基础建设摆在战略位置,努力干在实处、干出实效,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2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和监督检察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完成了高清会议系统改造,市院和6个基层院全部建成高清视频会议室,提升了视频会议应用水平。全面推进四级网建设,形成了以市院为中心,辐射各基层院、各派驻检察室的双百兆网络。依托派驻检察室,积极开展视频接访活动,全年共视频接访群众141人次,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已建成33个与中心法庭相对应的派驻检察室,基本完成了省院三年的规划任务。检察室紧紧围绕八项职能开展工作,开展接访669次,发现和移交职务犯罪线索90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158起,开展警示教育277场,审查社区矫正案件1727件,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受到省院领导和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

  报告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加强作风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在省院组织的社情民意调查中,全市检察机关的群众满意率为90.94%,比上年提高一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全市有32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报告强调,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按照市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三项建设”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党委满意、上级院满意、人民群众满意、干警队伍满意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用心地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更加坚决地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有力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更加积极地开展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更加扎实地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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