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成功实施一例人体器官捐献

2016-08-23 13:0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泰安8月23日讯(记者 刘辉 通讯员 郗庆甫 )2016年7月12日凌晨3时14分,来自泰城的一位患者在泰安市中心医院手术室停止了心跳。但随即,他完成了人生最后的壮举——捐献出自己的肝脏、肾脏。根据家属意愿,在完善法律手续后,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 简称OPO)开始了器官获取手术。经过国家卫计委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患者的肝脏自动分配给了上海的1名患者,一对肾脏分配给了济南的2名患者,使3个患者重获新生。与此同时,他的生命也在这3个患者身上得以延续。此次成功捐献,标志着泰安市中心医院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顺利开展,为泰安市中心医院器官捐献及移植工作树立了新的里程碑。

  2014年7月,泰安市中心医院成立了器官捐献获取组织(OPO),经过摸索和沉淀,2015年6月,泰安市中心医院正式全面启动器官捐献管理工作。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泰安市中心医院在严格遵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器官捐献的方法和路径。经过近一年的实践,已初步建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调整完善了医院OPO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心脏死亡器官捐献(DCD)实施方案,成立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设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医疗安全科。办公室成立后,进一步加强器官捐献工作的宣传,对全院器官捐献宣传架进行摸底,统一管理,制作宣传版,印制宣传册、协调员名片与宣传视频,积极扩展对外宣传,与市红会对接,再院内宣传发动基础上,与泰安市中心医院OPO服务范围内的二级以上医疗单位的院领导、医务科及神经外科、监护室病房等取得多轮联络,推介泰安市中心医院OPO领导下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做到了全市全覆盖。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中心医院医疗安全科先后与近二十家捐献者家属进行沟通,积累了宝贵经验,对泰安市中心医院该项工作开展具有重大意义。这一例器官捐献的成功实施是一个标志,更是一个起点,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器官捐献,努力让泰安市中心医院器官捐献事业稳步推进,为泰安人民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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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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