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宁阳县聘任首批30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

2015年06月21日 20:08作者: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泰安6月21日讯 6月17日,宁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聘任会议。泰安市检察院预防局局长张玲,宁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刘宁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宁阳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志广主持会议,全县30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及部分检察干警参加了活动。

 

 

 

  大众网泰安6月21日讯 6月17日,宁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聘任会议。泰安市检察院预防局局长张玲,宁阳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刘宁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宁阳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志广主持会议,全县30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及部分检察干警参加了活动。

  会上宣读了《关于在全县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制度的意见》,为宁阳县首批30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颁发了聘书、徽章、预防工作手册,预防志愿者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宁阳县第一批预防志愿者正式上岗工作,预防志愿者制度正式启动,对于完善全县社会预防网络体系,发扬“志愿预防、廉洁宁阳”的预防志愿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市院预防局张玲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推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工作,是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是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大格局的具体要求。要求,要认真履行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好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职务犯罪预防咨询,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职务犯罪案件分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专门预防与社会化预防、检察机关与志愿者单位、志愿者与所在单位几个关系,调动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提供支撑和帮助。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预防志愿者日常管理、强化效果评估、严格工作纪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干、工作出色的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水平。

  下一步,宁阳县院将充分发挥预防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体现“关心您、保护您、帮助您”的预防主题和“社会化预防、群防群治”的预防志愿者理念,向全社会传递反腐倡廉正能量,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宁阳作出新贡献。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