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3月26日7时—3月26日18时)

2022-03-26 19:05:00 来源: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 作者:

  2022年3月26日7时—3月26日18时,我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一、感染者基本情况

  感染者8:男,从事蔬菜物流工作。现租住高新区鲁川宾馆。3月26日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现已转至定点医院,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二、活动轨迹

  感染者8:3月7日起,在泰安高新区良庄镇北宋村从事货物配送生意,暂住鲁川宾馆306房间。3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3月21日,9时离开鲁川宾馆步行到北宋村蔬菜批发市场配货,期间与张某某、张某某、薛某某接触,13时10分步行返回鲁川宾馆餐厅吃饭。13时34分步行离开鲁川宾馆到附近优百客超市购物,后步行返回鲁川宾馆,未再外出。

  3月22日,9时30分驾驶车牌号辽PZB398车辆离开鲁川宾馆到新泰市楼德镇便民修衣店(店主张某某)修衣服,10时18分驾驶上述车辆返回鲁川宾馆,未再外出。

  3月23日,10时30分驾驶上述车辆离开鲁川宾馆到新泰市楼德镇便民修衣店取衣服,11时14分驾驶上述车辆返回鲁川宾馆,未再外出。

  3月24日,10时27分驾驶上述车辆与冯某某到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期间未下车,冯某某进医院核酸检测。11时6分驾驶上述车辆返回鲁川宾馆,未再外出。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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