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原标题:2021年12月各县(市、区)、功能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指数及同比变化率排名及奖惩情况
根据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2021年修改)》(泰蓝天指发﹝2021﹞1号) 有关要求,2021年3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和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进行考核奖惩,每半月排名通报一次,每月考核奖惩一次,年终进行结算。现将2021年12月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排名及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各县(市、区)、功能区排名
泰城街道办事处排名
76乡镇(街道)排名
奖惩情况
(一)县(市、区)、功能区奖惩。2021年12月,东平县、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高新区、徂汶景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级财政100万元、50万元。
(二)泰城乡镇(街道)奖惩。2021年12月,天平、泰前、粥店3个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岱庙、徐家楼、财源3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4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三)76乡镇(街道)奖惩。2021年12月,东平县老湖镇、新泰市石莱镇、新泰市龙廷镇、泰山景区大津口乡、泰山景区黄前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至第五名,分别奖励20万元;泰山景区下港镇、东平县彭集街道办事处、肥城市汶阳镇、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宁阳县泗店镇5个乡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六至第十名,分别奖励10万元;新泰市小协镇、新泰市东都镇、新泰市谷里镇、岱岳区大汶口镇、新泰市宫里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至第五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20万元;肥城市安临站镇、东平县州城街道办事处、新泰市禹村镇、新泰市岳家庄乡、岱岳区角峪镇5个乡镇(街道)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六至第十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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