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
10月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感染来源尚不明确,并且目前正值国庆假期,人员来往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泰安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主动登记报备。自9月19日以来,有新疆伊犁州旅居史以及与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来泰返泰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如非必要,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必须前往,出行前、后均应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泰后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增强防护意识。广大市民朋友要持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四、科学规范就医。本人或家庭成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在全程做好防护、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的基础上,及时到就近的网格化管理发热门诊进行健康排查和诊治,就医时要主动向医生告知过去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积极接种疫苗。市疾控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接种疫苗是控制疫情传播、减少重症病例出现的有效途径。为保护自己和家人健康,凡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请积极主动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4日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李汶
为加快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号)精神,结合泰安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泰安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详细]
近年来,当地把精品旅游纳入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紧紧抓住省会经济圈、济泰一体化、“山水圣人”中华文化枢轴等战略机遇,强力推动旅游产业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迭代更新,发展质效进一步提升。[详细]
受近期连续降雨过程和大汶河流域来水影响,东平湖水位持续上涨,连续多日超警戒水位运行,且金山坝出现脱坡险情,根据《泰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自10月3日9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详细]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详细]
10月1日,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泰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国庆吃面 国泰民安”新民俗倡议活动在泰安市泰山秀城举办。现场开展了非遗面条制作技艺展示、传统音乐舞蹈项目展演、《我和我的祖国》快闪节目等活动,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与泰安市[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