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汶
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3月2日讯(通讯员 张雷 张树臣)农时不可误,粮足天下安。春耕备耕即将来临,疫情防控将对农民消费者购买农资商品产生一定影响。日前,泰安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农资消费提示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提前做好准备,注重规范标识,谨防假冒伪劣。
一是提前做好购买准备。受疫情影响,相当部分农资生产企业没有按原计划复工复产,造成农资生产和储量不足,可能影响4月份至5月份春耕高峰用肥用药需求。农民消费者要提前下手做好购买准备,以免使用高峰期缺货耽误农时。
二是购买时要“少次多量”。由于尚有地方出行不便,农民消费者要改变往年“缺什么再去买什么”的消费习惯,尽量采取“少次多量”的购买方式,尽最大可能一次性购足所需农资。
三是查看经营者相关证照。实体店消费要注意查看经营者店内有无悬挂《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切勿购买证照不全、流动商贩的农资商品。
四是慎重选择网络商家。由于农资质量好坏当时不能显现,农民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采购农资商品,一定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品牌过硬、手续齐全的商家,以免购买到假冒农资而影响收成。
五是查看包装是否规范。要仔细查看农资商品标签、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是否齐全规范。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或无包装、标识不清或标识不全的农资商品。同时,要认真阅读农资商品使用说明,清楚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等正确使用方法。
六是自主选择农资品种。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农资商品。经营者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是违法行为。
七是注意保存相关凭证。将农资商品购货凭证、包装袋、说明书等妥善保管,并留有少量样品,如发生问题时可做为投诉的证据,以便相关部门能及时、有效的调查、取证,依法保护合法权益。
八是及时投诉举报。消费者如果发现农资商品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傍名牌”、夸大功效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时,可以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到就近的消费者联络站或相关部门反映解决问题。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汶
3月2日0-12时,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详细]
农时不可误,粮足天下安。春耕备耕即将来临,疫情防控将对农民消费者购买农资商品产生一定影响。日前,泰安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农资消费提示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提前做好准备,注重规范标识,谨防假冒伪劣。[详细]
3月1日12-24时,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治愈出院3例。[详细]
11月29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泰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19年10月31日经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11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详细]
3月1日0-12时,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详细]
2月29日12-24时,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0例,疑似病例0例。治愈出院1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