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元!山东高速交警:26日起随手拍违法可获奖励

2018-09-26 09:15: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张泰来

  大货车长期占用超车道,明明前方事故拥堵,有人就是不自觉一窝蜂涌向应急车道。这些交通违法几乎每个走过高速公路的司机、乘车人都曾遇到,心理不满但也无可奈何。针对这一情况,省高速交警总队推出了有奖拍违法活动,26日起至国庆假期结束(10月7日),可对高速公路上遇到的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进行随手拍取证,通过“e高速”APP或者山东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举报成功将获得10元至300元不等的油卡奖励。

  省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活动自9月26日起至10月7日,在此期间,举报人可将在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上拍摄的交通违法、驾驶陋习照片及相关信息通过“e高速”APP“交通陋习抓拍”功能入口(9月25日开通)或山东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随手拍”进行上传,举报信息被采用的,举报人可获得由“e高速”APP发放的10元至300元不等的信联加油卡奖励。获奖信息将通过山东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e高速服务号、信联加油公众号进行公布。奖励兑换时间为10月31日前,超时作废。

  具体举报要求如下:

  1、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手机号码和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2、拍摄违法地点必须在山东省高速公路范围内,采用照片上传方式。

  3、照片需拍摄两张以上,确保时间、地点、行为准确,并能够清晰、完整地反映交通标志标线、护栏、机动车外观及号牌,举报“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大型车辆驶入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的至少两张照片,必须能够反映车辆明显位置移动。

  4、上传举报时间需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

  5、举报人在拍摄交通违法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摄举报,如需拍照,可让车上其他乘客协助。

  6、同一交通违法行为被多人拍照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具体举报哪些奖励范围可获得奖励呢?重点举报违法:

  1、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调头;

  2、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

  3、客车违法停车上下乘客;

  4、大型车辆驶入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最左侧车道;

  5、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举报人匿名、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

  2、同一举报人用多个账号举报的;

  3、举报人举报时存在违法行为的;

  4、举报人是高速交警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的;

  5、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己被高速交警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6、举报人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地点、违法事实等情况的;

  7、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高速交警无法固定证据或查处的;

  8、交通违法行为已被交通管理部门监控系统采集的;

  9、车辆发生故障、事故临时占用应息车道,或因交通堵塞、路面施工,交通管理部门指挥车辆在应急车道通行的;

  10、其他不应给予奖励情形的。

  对举报查实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以下奖励标准:

  (一)举报者上传照片并通过审核者,每次可获得10元信联加油卡,在活动周期内可连续上传不同车辆违法信息并获得相应奖励,不受次数的限制。

  (二)活动结束后,从成功举报者中抽取200名幸运用户,每人获得300元信联加油卡大奖。

  (三)本次活动奖励金额预算为30万元信联加油卡,活动期间奖完为止。

  相关责任

  (一)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驾驶人索要“保密费”,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违者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借举报之名进行报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高速交警公正执法的、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采取自愿的原则,严禁举报人在驾驶过程中或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因违反规定收集证据造成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初审编辑:栾晓磊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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