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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幼儿园小客车塞进19人 处罚是否按新规成难题

2015-11-07 15:04: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民警一数发现,车内加上司机竟坐了19个人,包括17名4、5岁的孩子和两位成年人(视频截图)

      民警一数发现,车内加上司机竟坐了19个人,包括17名4、5岁的孩子和两位成年人(视频截图)

      今天下午4点多钟,有人举报泰安岱岳区一家幼儿园的班车严重超员。司机还是无证驾驶。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每日新闻》报道,经过巡逻,民警发现了一辆普通小型客车十分可疑,在一村庄小路,民警拦截下可疑车辆。

      打开门之后,民警一数发现,车内加上司机竟坐了19个人,包括17名4、5岁的孩子和两位成年人。一辆核载人数9人的小客车塞进了19人,超员100%。

      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始终不回答,打起电话来。

      随后,在民警的陪同下,孩子们被送回幼儿园。

      民警了解到,这辆车属于幼儿园,主要用于接送幼儿园学生使用。既然超员100%,就得接受处罚。可在处罚时,民警却遇到了一个难题。

      泰安岱岳区交警大队杨圣波告诉记者,现在还没有接到详细的司法解释。虽然车辆超员达到100%,也无法认定这辆车是否属于严重超员。

      根据本月1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可以入刑。可究竟怎样算“从事校车业务”,怎样才算“严重超员”,没有详细的解释细则。

      泰安岱岳交警在咨询法制部门后,最终没有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处理这一案件。

      泰安岱岳区交警大队乔鹏对记者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载20%以上,处200元罚款,积3分;依据校车安全条例第45条规定,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的,处10000元罚款。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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