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01月09日 09:31作者:张敏来源:泰安日报

8日下午,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日下午,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旭光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认为,2013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以提高审判质效为中心,以提升司法公信为抓手,以打造过硬队伍为保障,全面加强审执主业和自身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报告说,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0699件,审执结50336件,同比分别增长2.96%和3.36%;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384件,审执结4275件,同比分别增长4.66%和2.27%。

  坚持服务大局,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为平安泰安、法治泰安、幸福泰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482件,判处犯罪分子309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336人,有效遏制了各类刑事案件的高发势头。加强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审结买卖、借款、租赁等商事案件18510件,标的额17.3亿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2件,涉外商事案件14件,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转包等各类民事案件15716件,突出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年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080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542件,创新建立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非诉案件裁执分离、诉前诉中协调、诉访分离联动化解等工作机制,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加强执行工作,先后开展了涉公权力机关案件、涉金融机构案件、涉民生案件、民间借贷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1526件。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务实为民,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着力打造“三大平台”、落实“五项制度”,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拓展便民服务,全面推广接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的“四心工作法”,设立联合调解(援助)中心,升级改版法院门户网站,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信访人员救助制度的融合对接,对困难当事人依法实施司法救助3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260余万元。深化司法民主,主动接受人大权力机关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设立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深入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先后组织新闻发布会和法院开放日活动12次,邀请基层群众及媒体记者2800余人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见证调解。

  开拓奋进,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持之以恒地抓队伍、严管理、打基础,进一步推动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自律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实体裁判监督、办案程序监督,合理界定法官、合议庭、院庭长职责权限,推动审判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夯实基层基础,改善基层办公办案条件,升级完善科技法庭、网上办案、远程提讯等系统,全市法院去年共招录补充法官44人,其中34人充实到基层一线,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118件,有25个集体、47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报告强调,2014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保障民生,努力在服务改革发展方面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公开,提升办案质效,努力在严格公正司法方面有新成效;紧紧围绕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力运行、人权司法保障、涉诉信访终结等工作制度,努力在推动改革创新方面有新举措;紧紧围绕改进司法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在打造过硬队伍方面有新进展。继续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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