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 星期四

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山东新闻

山东公布日本战犯藤田茂罪行 曾带领59师团扫荡山东

2014-08-15 08:36: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山东省档案馆公布了日本战犯藤田茂在山东犯下的部分罪行。(1)从5月1日到5月10日,59师团53旅团扫荡张店、博山和益都等山地一带的游击队,师团的54旅团在中岛少将的指挥下进行蒙阴、新泰等山地的讨伐作战。

      【编者按】今年是卢沟桥事变77周年,南京大屠杀77周年,8月15日,也是抗日战争胜利69周年。为铭记历史,齐鲁网将陆续推出系列报道,还原历史真实,揭露日军侵华期间的反人道、反人类、反文明的血腥暴行。从8月15日到8月24日,将每天在齐鲁网、省档案局官方网站山东档案信息网上公布一份日本战犯笔录摘要,连续公布10天。

    藤田茂

      日本战犯藤田茂。(山东省档案馆供图)

    1藤田茂-001

      日本战犯藤田茂罪行材料。(山东省档案馆供图)

      齐鲁网8月15日讯今天,山东省档案馆公布了日本战犯藤田茂在山东犯下的部分罪行。

      藤田茂情况简介

      日军陆军59师团 师团长

      1909年12月陆军士官学校;

      1914年3月陆军骑兵中尉;

      1924年8月骑兵第13联队中队长;

      1935年8月皇族附属武官;

      1940年7月骑兵第28联队队长;

      1944年3月骑兵第四旅团旅团长;

      1945年3月59师团长(山东济南);

      1945年8月在朝鲜咸兴被捕。

      藤田茂在山东犯下罪行公布 使令实施细菌战

      在山东地区所犯罪行摘要:

      该犯供称:

      1945年5月,扫荡我沂源,在文坦、青龙、大泉、历山等地区,杀死群众4272人,十余户群众被杀根绝,被打伤者1087人,被抓去的青年不知下落者250名,牵去耕牛两千多头,驴子两千多头,骡马93头,烧毁房子一万多间,在大泉地区与我鲁中二团作战,我军被打死80名,民兵2名,打伤我军32名。

      1945年5月,在山东沂水西北28公里的石桥“杀害很多中国人民”,“放火,全部烧毁石桥村”。同月“作战期间,使令防疫给水班使用霍乱菌,实施了细菌战”。攻击在豪山的八路军时,“使用了瓦斯弹、瓦斯筒”。“为了预防遭受八路军所埋设的地雷之害,则称谓领路,使十几名人民先行的事实是使令实地趟地雷了”。

      1945年5月,藤田茂下令所属各部队的给养应由居民无代价的供应,为此指定有专门抢夺老百姓的粮食和财产的部队。

      1945年6月,“在济南虐杀俘虏”,“把使用于阵地构筑的济南俘虏收容所600名以上的俘虏,在6月15日以后使用于教育刺杀了”。

      藤田茂自供:带领59师团在山东大扫荡

      该犯自供:1945年5月,43军辖下的所有各部队进行了叫做“狩猎”的讨伐作战,以便利用军队转移到工程区域,同时扫荡一下在这些区域里活动的游击队和个别的八路军部队,在此项作战中,奉第43军司令官陆军中将的命令,在我的指挥下,整个的59师团都参加了。在59师团的行动区域内,敌人力量最集中的地方就是在蒙阴和诸城一带,作战是分三期进行的。

      (1)从5月1日到5月10日,59师团53旅团扫荡张店、博山和益都等山地一带的游击队,师团的54旅团在中岛少将的指挥下进行蒙阴、新泰等山地的讨伐作战。

      (2)从5月11日到21日在鲁村南方,以全59师团的力量进行讨伐作战,根据计划53旅团和54旅团在这里会师,然后54旅团在沂水和莒县附近进行讨伐,而53旅团在此时应集中于博山附近。

      (3)从5月25日到26日,54旅团在和43军的其他兵团配合下,在诸城以南山地进行了作战,5月25日,我们的全部兵力都集结于诸城,随后53旅团进行了扫荡胶济路以北和博山与泰山之间的游击队,5月27日53旅团集结于济南附近。起初我和自己的司令部驻在新泰,然后移到张店,我亲自领导了上述的讨伐作战。

      1945年8月,“停战后的处理。(1945年)8月17日召集各大队长命令如左:1.销毁各种文件(消灭日本帝国主义的罪行,尤其湮灭对共产党弹压的证据)。2.埋没特种弹(瓦斯弹、烧夷弹、发烟弹、曳火弹、及一部分信管)。3.销毁防毒面(具)……”。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