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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 限定最高时速

2014-06-13 08:52:00 作者:吕福明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为加强行业自律,保护消费者权益,在国家法规政策明确之前,山东省12日率先发布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对企业准入条件作出限制。截至目前,山东省政府连续三年集中采购小型电动车总计1383辆,作为省内公安、交通、安监、财政基层部门公务用车,支持了产业发展。

      新华网山东频道6月12日电(记者吕福明)为加强行业自律,保护消费者权益,在国家法规政策明确之前,山东省12日率先发布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对企业准入条件作出限制。这项在国内率先出台的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将于7月1日实施。

      所谓小型电动车,是指电力驱动、具有四个车轮,最高车速不大于70km/h,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主要在二、三城市以下限定区域路段内使用的电动车辆。本标准构成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和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九部分组成。

      山东是小型电动车生产、使用大省。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学勤介绍,近年来,山东省小型电动车产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一批骨干企业的产品通过了国家汽车检测机构的检测,可靠性、安全性有了显著的提高,全省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投资已超过150亿元;产销快速增长,累计出口近3万辆,2014年1至5月生产71424辆,同比增长47.28%,山东省在发展小型电动车产业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截至目前,山东省政府连续三年集中采购小型电动车总计1383辆,作为省内公安、交通、安监、财政基层部门公务用车,支持了产业发展。而2012年山东省政府就提出,到2015年全省小型电动车生产规模达到30万辆,2020年达到100万辆的发展目标。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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