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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汽车反垄断指南 厂家很淡定

2016-04-01 08:38:00 作者:朱世耘  来源:国际商报
授权概念的取消,对于主机厂来讲,商业模式将会发生变化;对于坚持授权经营的经销商来说,则要面临新的市场环境。企业在经过2014年和2015年 的反垄断合规调整之后,《指南意见稿》中所包括价格、跨区域销售、售后服务等规定,已经不会对现有厂商关系和运营模式产生大的影响。

      授权概念的取消,对于主机厂来讲,商业模式将会发生变化;对于坚持授权经营的经销商来说,则要面临新的市场环境。企业在经过2014年和2015年 的反垄断合规调整之后,《指南意见稿》中所包括价格、跨区域销售、售后服务等规定,已经不会对现有厂商关系和运营模式产生大的影响。

      3月 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公布了《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意见稿》),从即日起至4月12日,向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指南意见稿》阐明了汽车生命周期中,涉及价格、区域销售、售后服务、二手车等领域的横向和纵向垄断概念,并以实务举例,明晰了部分垄 断和可被豁免的情形,划定了红线,应该说,是非常严厉的。然而,多少有些出人意料的是,国际商报在采访时发现,相关厂商对《指南意见稿》的反应很淡定。

      多位汽车生产厂商与经销商,以及包括律师在内的业内人士对国际商报表示,企业经过2014年和2015年的反垄断合规调整之后,《指南意见稿》中包括价格、跨区域销售、售后服务等规定不会对现有厂商关系和运营模式产生大的影响。

      一位厂商相关负责人称:“征求意见稿比较符合现实的情况。对于跨区域销售有一些情形可以豁免,价格方面目前任何一个主机厂(汽车厂商)对价格都不具备影响力,所以《指南意见稿》比较合理,厂商和经销商是可以执行的。”

      但同时,上述受访者也提出,《指南意见稿》中将经销商的“授权”概念取消,或将深刻地改变汽车行业未来的商业生态。与此同时,在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常态”之下,也呼吁除垄断之外,政策也应关注低价甚至底价竞争对汽车产业生态链的伤害。

      跨区销售多已合规

      《指 南意见稿》提出,“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可能削弱品牌内竞争、分割市场、助长价格歧视”,“阻碍更有效率的新型经销模式的推广,使商品和服务价格维持在高 位”。但是,“不具有显著市场力量的汽车业经营者设置的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具有效率效果和正当化理由”,因此,如“约定经销商仅在其营业场所进行经销活 动,但不限制该经销商的被动销售,也不限制经销商之间交叉供货”等情形,可以适用于《反垄断法》的豁免条例。

      对此,一位豪华汽车厂家的经销 商网络负责人向国际商报表示,区域销售限制是在授权经营的前提下,为授权经销商设定一个合理的授权区域,可以在区域差异的情况下,保护经销商的利益。“近 年来,随着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50多个量产级比较大的品牌,基本上不会对区域销售进行非常严格的限制。例如北区的经销商绝对不能到南边去卖。各大厂商的 实际做法也是不允许主动跨区销售,被动可以做。因此,未来各个厂商在区域管理模式上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这一表示也得到了经销商的佐证。

      厂家建议价、指导价早已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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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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