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乘客下车后醉倒在草丛不治身亡 的哥和酒友要担责吗?
喝酒喝出人命,死者家属将酒友告上法院的事情时有发生,但出租车司机一同成为被告的官司还是比较少见的。
上周,嘉兴南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死者家属状告出租车司机和酒友索赔83万余元的官司。
醉倒在草丛中送医后不治身亡
40出头的江某是南湖当地人,在一家公司上班,平时非常喜欢喝酒。去年7月25日中午,刚喝过酒的江某,打听到一位朋友傍晚要摆酒席,就过去凑热闹,4男2女交杯换盏,从傍晚一直喝到晚上8点多,江某一人就喝了将近一斤的白酒。
散席前,大家叫了一辆出租车送江某回家。江某喝酒的地方离住处只有两三公里,但到半夜,家人还没有见到江某回来。
事后,家人才知道,江某躺在别的小区门口的草丛里,被人发现后送医,但还是没救回来。检测鉴定,江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56mg/100ml,是醉酒标准的四倍。
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江某家属把当晚和江某一起吃饭的5名酒友及送江某回家的出租车司机一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3万余元。
家属把酒友和的哥告上法庭
庭审过程中,死者家属认为,江某喝醉了,5名酒友既不通知家属去接人,也没有护送其回家,对江某的死亡有责任。
死者家属的代理人还提出,出租车司机也有一定的责任。当时江某醉得连回家的路也记不得了,两次说错住址,出租车司机没有尽到安全将江某平安送到家的义务。
“我们没有请他,是他自己过来喝酒的,出于对待朋友的情谊和礼节,我们帮他叫了出租车,看着他上车的。当时他神志很清醒,后来出事是他的事情,跟我们有什么直接关系?!”法庭审理过程当中,包括5位酒友的情绪一直非常激动,他们认为死者家属的起诉“莫名其妙”、“毫无道理”。
而出租车司机则认为,是江某提出下车并支付了5元的打车费,当时看不出来有什么异样,后面出现的事情作为出租车司机也无法控制。
法庭审理后,将择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说法
酒友死亡同桌该担何责
出租车司机能否拒载醉酒乘客
又到聚餐高峰季,喝酒机会增多。如果喝酒喝出大事情甚至出了人命,酒友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有的地方明确规定,醉酒乘客如果没有监护人或同伴作陪,出租车司机可以拒载。如果不能拒绝,出租车司机该怎么办?昨天,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朱觉明律师。
朱觉明律师首先分析了出租车司机的责任问题。朱觉明分析说,首先出租车司机(或司机所在单位)和死者江某存在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出租车司机有把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法定义务。在死者乘车时存在醉酒状态时,出租车司机应把醉酒乘客送至小区保安或通知家属,这才能完全履行完安全送达的法定义务。遗憾的是司机却把醉酒乘客送至非乘客居住的小区附近,该乘客丧失了自救和他救机会导致悲剧发生,该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
至于司机能否拒载醉酒乘客,朱觉明律师分析说,出租车有体现社会公益职能,因此在醉酒乘客不危及司机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能拒载,否则应承担行政管理方面的责任。朱觉明建议,醉酒乘客在没有同伴的情形下,出租车司机可以将对方送到附近派出所,让其清醒后再回家,这样可以尽量避免悲剧的发生。
关于酒友责任的责任,朱觉明律师分析说,酒友在明知江某醉酒的情况下也应履行安全注意义务。本案中对江某存在劝酒或一起喝酒的酒友也应承担侵权法律责任,他们虽然送江某上出租车,但未告诉司机确切送达地址,也未通知死者有效联系人,更未有人同行,所以也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该行为对死者死亡原因作用比较小,相比出租车司机责任来说更小些,这样才公平。
-相关链接
就在去年4月16日,嘉兴南湖区法院审理过非常相似的另一起案子。
当地一家公司的员工林先生与两名同事喝酒,林先生醉酒后,两名同事将林先生送上出租车,之后就各自回家了。结果第二天一早,林先生被发现溺死在自家门前的小河里。
事后,家人将林先生两名同事起诉到南湖区法院。虽然两名酒友觉得很冤枉,但是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两名被告应当各赔偿死者家属3.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