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长点心!再在这儿乱画乱贴 将被行政处罚
大众网泰安6月10日讯(记者 王洪玲 通讯员 徐峰 邓伟)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岱岳区获悉,6月8日,岱岳区在粥店、天平两个街道下发了清理整顿张贴涂写悬挂等行为的通告,对市民反映强烈,影响城市容貌,利用门窗内外、墙体等载体违法张贴、涂写、设置、悬挂物品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这是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公共环境秩序,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岱岳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环境综合整治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定,岱岳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城管执法局五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违法张贴涂写悬挂等行为的通告》,对城市乱贴乱画乱涂等行为进行依法行政处罚。
记者从《通告》中了解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居民住宅楼道,树木和地面上乱喷涂、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在喷涂、刻画、张贴的内容中公布通信工具号码的,经核实后建议通信部门作停机处理,并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此外,《通告》中还对张贴、涂写等内容涉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行为,张贴、涂写色情广告、贩卖枪支弹药广告、兜售迷魂药广告等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居民住宅楼道、树木和地面上乱喷涂、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严重损毁建筑外观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