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泰安农村居民收入增幅 赶超城镇居民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泰安调查队住户科了解到,一季度,泰安城乡居民收支平稳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超城镇居民,增幅分别为14.3%和9.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之比由上年一季度的1:2.94缩小到2014年一季度的1:2.81,城乡居民消费差距进一步拉近。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泰安调查队住户科了解到,一季度,泰安城乡居民收支平稳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超城镇居民,增幅分别为14.3%和9.5%。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统筹城乡发展,就业人口稳定增加。同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扶持小微企业政策陆续出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重大涉农补贴和项目资金增加等一系列利民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切切实实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收入继续稳定增加,生活质量逐步改善。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一季度城镇居民(泰安市区,下同)人均可支配收入7919元,同比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农村居民(全市,下同)人均现金收入3657元,同比增长14.3%,增幅比全省高1.8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6%。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幅超过城镇居民4.7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由上年一季度的1:2.26缩小到2014年一季度的1:2.17,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比例进一步合理。
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054元,同比增长8.1%,增幅比全省低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97元,同比增长13.1%,增幅比全省高0.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之比由上年一季度的1:2.94缩小到2014年一季度的1:2.81,城乡居民消费差距进一步拉近。
责任编辑:聂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