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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在泰安市率先完成新医保城乡一体化

2015-12-13 00:57: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今年,泰山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达到41.2万人,参保率达99%,基金收入2.08亿元。截至11月底,全区累计享受医保待遇450667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1779万元。其中,住院38018人次,基金支付19775万元;门诊慢性病40984人次,基金支付1175万元;门诊271292人次,基金支付829万元;转市外就诊1183人次,基金支付1153万元。

      医疗保险一体化报销就高不就低 

        泰山区率先完成新医保城乡一体化

      □ 本报记者 郑 莉

      本报通讯员 张继峰

      “我对新的居民基本医保政策非常满意,我们个人承担的少了,给儿女减轻了不少负担。”12月7日,泰安市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办事处大白峪村村民徐风英听说记者来意后,快言快语地向记者讲述起今年泰山区实行“医疗保险一体化工程”给自己带来的实惠。

      徐风英告诉记者,她去年5月查出肺癌,因为她当时参保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没有大病医保报销,所以大部分费用都是儿女承担的。“正好今年赶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基本统筹报销比例高了,再加上大病医疗补助,总共给报销了80%,给我减轻了经济负担。”她说。

      徐风英所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工程”是泰安市泰山区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新要求,省、市政府提出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进行整合而制订出的具体工作措施,被列为2015年泰山区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一,旨在打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二元制”结构,建立公平、统一、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该工程已开展近一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达到了“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服务流程、统一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待遇”“五个统一”的目标,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

      泰山区社保局副局长陈文杰告诉记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新政就高不就低,居民基本医保大病救助不再限病种,只要个人自付费用达到1.2万元,就会自动进入大病医保报销范畴,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报销30万元,加上基本统筹报销每年最高可报销16万元,每个参保人每年最高报销额能达到46万元,这是原来两个医保制度都达不到的。

      “实施‘医疗保险一体化工程’对参保居民是利好消息,尤其是对原来没有大病医保的农村居民来说,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看不起病、因病致贫的问题。”泰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徐振峰介绍说,整合前,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筹资标准、享受待遇都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低,而且可报销项目少,“新的居民基本医保不仅将大病医保普及到全区所有参保居民、提升报销额度,而且农村药品报销范围扩大了一倍多,增加到2800多种,特殊病种由24种扩大到30种,就医机构范围也扩大了,不用逐级转诊即可到市内任意一家医院就医,平均住院报销比例比整合前增长10%。”

      虽然农村居民受益更高,但是整合前参保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也一样是受益者。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居民苏春德5年前曾因静脉血栓住院治疗,当时的城镇居民医保报销了不到50%,而今年他再次因该病住院治疗后,发现报销比例提升到了近70%。此外,他表示,现行医保制度能够联网即时报销,病人只需要缴纳就医产生费用的自付部分即可,省去了先垫钱再交单子报销的流程,省时省力,非常合民心。

      就医费用能够即时报销得益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陈文杰介绍说,即时报销的模式在整合前就已经实行,但是整合后更加规范了,特别是居民转市外就医时,在省内定点机构也可享受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让病人把钱用在“刀刃”上。

      依托该系统和社保经办工作服务下沉,目前,泰山区健全了三级信息联网和服务网络,结合社区诊所、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了医疗保险的定点机构,真正实现了居民参保咨询、登记、缴费以及小病不出村、社区,大病得到及时医疗诊治。

      今年,泰山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达到41.2万人,参保率达99%,基金收入2.08亿元。截至11月底,全区累计享受医保待遇450667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1779万元。其中,住院38018人次,基金支付19775万元;门诊慢性病40984人次,基金支付1175万元;门诊271292人次,基金支付829万元;转市外就诊1183人次,基金支付1153万元。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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