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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泰安为83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垫付救助基金247万元

2015-11-29 00:37: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被称为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过去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被充分利用。为激活这笔资金,各地纷纷出台政策。今年4月,泰安市制定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累计为83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垫付救助基金247万元。
        今年泰安已为83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垫付救助基金247万元
        有了“救命钱”如吃“定心丸” 
        □ 本报记者 刘涛
      本报通讯员 张强 吕珊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被称为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过去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被充分利用。为激活这笔资金,各地纷纷出台政策。今年4月,泰安市制定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累计为83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垫付救助基金247万元。
        事故受害人有了救命钱
      近日,泰安市岱岳区范镇兴隆村村民赵凯(化名)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泰安市公安交警支队,亲手将一面锦旗送到支队长魏兆德的手里。他说,要不是支队救助办及时为他垫付抢救费,他今天可能就不会走着来。
      原来,前些时日,赵凯外出时不幸被一辆摩托车撞倒,致使左小腿粉碎性骨折,而肇事者逃逸。因其伤势严重,需立即进行手术,可数额庞大的手术费让这个普通家庭不堪重负,就在全家人为钱发愁时,办案民警及时告知他们可申请救助基金进行垫付,这才帮其解了围。
      民警所说的救助基金其实是一笔社会专项基金,根据《泰安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形可申请救助基金垫付:一是,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二是,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三是,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但所垫付抢救费用每起事故每名受害人不得超过10万元。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会及时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追偿,并明确偿还方式、金额及期限。
        从申请到发放约需两周时间
      “现在我们事故岗位民警又多了一项工作,就是对符合救助情形的,要及时告知受害人或其亲属。”泰安市道路救助基金办公室主任胡艳说,若他们提出救助申请,民警会向医院下达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医院随即启动快速抢救“绿色通道”,这样受害人就不会因凑不齐抢救费而延误了抢救时间。
      在受害人抢救中,救助申请工作随之展开。申请书由医院负责填写,待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救助机构会直接将抢救款打到医院账户。
      为使整个救助工作更加方便快捷,泰安市公安交警支队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8个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站,负责垫付申请的初审工作。“受害人从申请到基金发放,一般需要两周时间。”城东大队副大队长薛庆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该大队已为22名受害人垫付抢救费78万元。
      此外,泰安市政府还成立了全市救助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商讨重特大救助案件的解决办法;成立了专家委员会,为救助工作开展提供专业咨询,合理解决救助资金垫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病人安心养病,医院放心救治
      《办法》实施后,全市已累计为83名交通事故受害人垫付救助基金247万元。马瑞(化名)就是其中一名受益者。
      11月19日,记者来到泰安市中医医院见到了马瑞的父亲马季才(化名),他告诉记者,现在儿子仍处于昏迷中。
      事情要从十九天前说起。当天早上,马瑞像往常一样骑车上班,当其自东向西行驶至创业大街华新小区附近时,一辆从北而来的轿车突然拐向东侧,恰好撞倒了马瑞。
      “现在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儿子的命算是保住了。”马季才说,但高额的治疗费,也让这个家庭不堪重负。
      由于撞人者至今未向受害人支付任何费用,为给儿子救命,马季才只好到处筹钱,可筹到的款只够治疗费的一个零头,“现在光欠住院费就有十几万,要不是救助机构给的十万元‘救命款’,恐怕孩子连命都保不住。”马季才说。
      原来,在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及时告知马瑞亲属,可申请救助基金。现在他们已通过医院,将申请材料提交到了救助机构,目前,抢救款已被划拨到医院医疗账户。
      “有了这笔救命钱,病人能安心养病,医院也能放心救治。”泰安中医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李廷忠介绍说,过去医院在抢救过程中,往往会为受害人交不上抢救费而担心,现在有了这笔救助款,让医院吃了“定心丸”。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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