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查”三“看” 全面拓清家底
经管办按照肥城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把清理农村“三资”工作作为规范农村经营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切入点和突破点,通过三“查”三“看”,彻底清理农村“三资”。
“一查”村级账目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是否符合会计规范,重点审查是否有科目记录错误,明细混乱,原始凭证不完整,“白条抵库”的现象。“二查”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合同是否齐全,重点审查合同中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是否有利于维护村集体利益,是否存有暗箱操作、低价转让的现象。“三查”村级对外往来款项,金额较大的应收、应付款是否有经当事人(单位)签字证实,是否存有暗自转移村集体资金现象。
“一看”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实物性资产,重点核实是否账实相符,对盘盈亏的财产物资是否登记造册,做出说明、提出处理意见。“二看”集体所有非发包到户的山林、机动田等资源型资产,是否进行实地丈量、登记成册、记录是否清晰完整准确。“三看”村级“三资”管理程序是否完整,重点看经济事项决策是否符合相关程序,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村级财务公开栏是否符合“四统一”要求。
完善规章制度 奠定规范管理基础
经管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涉及村级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完善。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巩固、提升,对形同虚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进行重新修订。
重点规范完善了财务收支、票据、凭证管理、村账镇街代理、村级举债申报和不良债务责任追究、村级报账员管理等5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规范财务收支上,加强村集体收入管理,建立村级收入档案,防止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现象;严格财务开支管理,实行“两级审查、三方会签”制度。在规范票据、凭证管理制度上,村集体内部结算必须使用省级农经部门监制的结算凭证,严禁“白条”记账。在规范村账镇街代理上,在确保代管村集体资金专款专用的同时,严格村级公章使用管理,规范用章审批程序。在严格落实村级举债申报制度和不良债务责任追究制度上,坚决控制村级新增债务。在规范村级报账员管理制度上,选派作风正派、熟悉会计业务的村“两委”委员担任,具体负责本村“三资”日常管理、经济业务事项处理、财务及合同档案管理。镇街负责对村级报账员实行年度考核。
推行“四统一”公开 干群心里更明白
财务公开制度不仅可以对村集体“三资”的运营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而且是保证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的重要方式。为此,经管办按照“四统一”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财务公开,真正让收支在阳光下运行。
统一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必须包括各项收入、支出、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统一财务公开方式,要求各村(居)要在群众集中聚居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群众方便阅览的地方建立永久、规范的橱窗式财务公开栏。统一财务公开时间,每月的8日为村(居)级财务公开日,各村(居)必须在公开日张榜公布上月的财务收支情况;涉及专项公开的事项应及时公开。统一公开程序,镇街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制财务公开榜并签字盖章;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予以公开的事项和有关账目交村(居)会计、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面核实,审核无误的,村(居)负责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和会计签字盖章;向村(居)民张榜公布;群众意见处理。财务公开后,村(居)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一定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并负责做好核查、纠正和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