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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市民银行卡遗忘ATM机 被他人顺走4900元

2015-04-13 10:38:00 作者:邵兴涛  来源:大众网
因擅自提取他人遗忘在ATM机中银行卡内4900元,张新某近日主动自首,并将诈骗取得的现金交出,泰安市岱岳区祝阳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张公某、张新某父子二人送至泰安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据警方介绍,按照相关法规,这种在ATM机上“捡钱”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

      大众网泰安4月13日讯(通讯员 邵兴涛)因擅自提取他人遗忘在ATM机中银行卡内4900元,张新某近日主动自首,并将诈骗取得的现金交出,泰安市岱岳区祝阳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张公某、张新某父子二人送至泰安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据警方介绍,按照相关法规,这种在ATM机上“捡钱”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

      近日,泰安某公司职工郝某急匆匆来到祝阳派出所报案,称他到祝阳镇农村信用社ATM自动取款机办理业务时不慎将银行卡遗忘在取款机内,因密码设置简单,银行卡被他人拿走,并取出卡内4900元。接警后,祝阳派出所民警立即到祝阳镇农村信用社开展调查并调取监控录像,经查询,嫌疑人捡到银行卡后到莱芜市寨里镇农村信用社取款。经调查周边的交通路线并调取沿线监控录像发现嫌疑人作案时驾驶车辆,锁定嫌疑人为祝阳镇的张新某,祝阳派出所组织民警立即对其开展抓捕工作,迫于公安机关的高压态势,嫌疑人张新某到祝阳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将诈骗取得的4900元现金交至派出所,并交代了其父亲张公某跟随一起去寨里镇农村信用社取款。

      “我知道取别人的钱不对,我以为顶多算不道德,谁知道已经违法了,真是后悔。”面对警方询问,张新某追悔莫及。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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