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审判机关,山东法院系统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不断深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工作。在过去的2014年中,山东各级法院都做了哪些工作和有益探索,山东的法治蓝图又将如何一步步绘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公共频道、齐鲁网联合推出大型系列访谈栏目《法院院长访谈》,就如何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山东法治建设进行深入阐释和解读。读者可以登录齐鲁网首页《法院院长访谈》窗口、齐鲁网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山东法制报·审判周刊》等平台收看相关内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日前,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旭光做客齐鲁网《法院院长访谈》,就如何推进司法公正、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司法改革等话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据了解,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辖6个县市区法院及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设33处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1011人,其中中院机关195人。2014年全市法院共审执结案件47728件,标的额72.88亿元;其中中院结案4875件,同比增长14%。全市法院涌现出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钱继红等一批先进典型。
未成年人案“三审合一” 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朱旭光表示,近年来,泰安法院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主线,不断推动工作机制创新,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据了解,规范权力运行是确保司法公正重要前提,朱旭光表示,泰安法院围绕健全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厘清院庭长、审委会职责权限,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做法,规范审委会研究讨论案件范围,严格制约内部不当干预,努力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朱旭光表示,目前泰安法院设立了未成年人案件“三审合一”综合审判庭,制定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四维”工作标准体系,推进了未成年人审判规范化建设,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将9类行政案件统一交由7个基层法院分类集中管辖,有效减少了不当干预,促进了案件依法受理与公正审理。
强化审判管理是司法公正的助推剂。朱旭光据介绍说,目前泰安法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实行审判效率、办案质量和审限内未结案件三项通报制度,加强对案件审理点、线、面管控,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打造高质量的司法产品。强化典型案例指导,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制定了《关于建立指导案例库的规定》,与中国知网合作建设了专属案例数据库,定期发布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建成天平调度中心,将原有12个司法信息管理子系统有机整合到同一平台,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远程、实时、动态监督和调度,促进了审判质效不断提升。据介绍,2014年,中院一、二审服判息诉率分别达88.49%和98.96%,全市法院结案均衡度达84%,审判质效总体持续向好。
同时,泰安法院还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倒逼司法公正,目前,泰安法院完善了终端查询触摸屏、庭审视频录播直播和微博直播功能,健全了执行短信告知系统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行随机抽取评估拍卖机构、电子网络平台竞拍等做法,还向社会公开了9名新闻发言人信息,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两级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部建成使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万余份,案件信息录入完整率达99.99%。全面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中院与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分别达47.9%和88.86%。
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权利 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朱旭光表示,2015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任务目标,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朱旭光表示,泰安法院将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牢牢把握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等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完善职务犯罪大要案审判机制,推动形成法治反腐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公权制约功能,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者、推动者。
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泰安法院将着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规定,认真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文书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注重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作用,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做到当判则判,树立规则意识,在全社会促进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