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岱岳区完善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村集体“三资”的民主监督,实现财务公开阳光化。
严格公开内容。充分利用财务公开栏、村级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对村级财务计划、各项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资产资源的变动(新建、处置、发包等)、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国家其他补贴农民及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进行公开。
严格公开时段。每月初前10日内公布上月的各项收入、支出情况;每季度初前15日内公布一次各项财产、债权债务、资产处置、承包及租赁合同兑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使用情况等;年终将全年“三资”经营活动内容进行全面公布。对于村民或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村民委员会及时单独进行公布;重要的财务活动,及时逐项逐笔公布。
严格审批程序。明确规定村集体的各项支出必须要注明用途,由经手人签字,经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盖章(签字)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并报代理中心审计合格后方可入账。大额度资金支出必须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