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山东省供热条例》,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如果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但据了解,泰安目前还没有第三方测温机构,也未制定测温具体实施办法。
室温最低18℃ 不能热企说了算
20日,泰城气温最低降到13℃,许多市民赶到各银行网点缴纳今冬供暖费。
“每年供暖费都按时交,就是希望到时别不挨冻,去年供暖期间温度还可以,但有几天不到16℃。”李先生说,当时找过换热站站长,但站长说正在调试管网过几天会好,也不上门进行测温。
“今冬供暖室温说要提高到18℃,温度达不到能退费吗。”刘先生说,去年采暖期,供热单位测量的温度比自己测的高四五度。
“让他们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如何保证测温公平公正?
想要测室温 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室温提高到18℃有三个条件,为正常室外设计温度、正常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和正常室内采暖系统运行条件。”市公用事业局工作人员说。
“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泰安供热采暖室外设计温度为零下6.7℃。”工作人员说,如果室外温度连续3天低于零下6.7℃,室温就可能降到18℃以下,低温时间超过3天以上采暖效果更差。
“正常建筑围护结构是建筑物及房间外墙保温,主要包括外墙、窗户、屋面、采暖楼梯间等。”工作人员说,对于节能建筑均视为建筑围护结构条件正常,对于非节能建筑,建筑围护结构完好、门窗没有残破、建筑物正常修缮维护,也视为建筑围护结构条件正常。
室内采暖系统运行条件是指散热器没有遮挡、管道畅通、管道或散热器内空气排空没有气塞。“符合这三个条件,供热企业应当保证卧室、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工作人员说,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24小时内检测,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
据了解,泰安目前还没有第三方测温机构,也未制定测温具体实施办法。
欠缺第三方测温 有纠纷难处理
泰山城区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山东省对室温检测没有统一标准和规定。
参照部分省市和热力行业做法,检测室温一般需:被检测室内门、窗关闭,所检测点应在室内正中央离地面高度1.2米至1.5米之间;检测点0.5米半径内必须无物体占据;室内面积超过16平方米的,应选取多个检测点测温。
“市民感觉室内温度不达标可找各辖区站长测温,经现场测量后,需测量员和住户同时签字。”工作人员说。如果对供热企业测量温度不满意,可向供热主管部门反映。
有市民认为,测温应引入具有权威资质的第三方机制,甚至成立专门的测温公司,并根据物价标准适当收费。
如果实际温度确实达不到规定温度,费用由供热部门承担;如达到标准供热温度,费用则由用户个人承担。测温公司的测温记录可作为是否退还热费的依据,这样将更公平、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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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济南实行第三方室温检测制度,检测结果将成为退费的有力依据。2010年,这一政策在原有基础上更进一步,全额退暖气费的室温标准由12℃提高到14℃,退还暖气费的天数也由原来当天不达标退当天,改为当天不达标退还两天暖气费。
虽然2009年开始,济南就引入了第三方测温,对供暖不达标的要由供热企业退费。但到2012年,济南只有一个家庭申请了第三方测温。